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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Soong (Bill Belichick!!)》之銘言: : ※ 引述《nic0911 (連戰下台!!)》之銘言: : : 合約上是..政府不必出資.. : : 但是..政府必須以..三千多億的金額買回高鐵.. : : 再由政府接手..高鐵.. : : 所以對於政府..高鐵不能失敗..也沒有本錢失敗.. : 喔 是嗎? : 在2001年前 合約有規定政府要出資370億嗎? : 現在的狀況是 要撐到蓋出來都很困難 : 憑什麼撐不下去就要政府出三千多億買回? : 還有高鐵自有資金和貸款金額的比例 : 何時從三比七改成25比75的? : 我想請nic0911貼出政府必須用三千多億的合約買回的相關條約 : 讓大家參考一下 : 一定有個前提吧? : 如果高鐵蓋不下去就要政府花三千億買回 : 要是我的話就擺爛一下 : 馬上宣佈高鐵結束營運 : 九百億股本馬上解套 換回三千億現金 還倒賺兩倍多 : 而且 高鐵成敗在其次 : 最重要的是 : 高鐵合約哪一條規定政府要出370億的? : 如果是不該出而出 政府不是掏空國庫 圖利阿扁的金主財團嗎? 根據合約規定,當高鐵在興建階段出現無法接續情況時, 將委託公正的鑑價機構,計算高鐵投入的硬體成本金額, 再由政府出資買回,買回上限為三千兩百五十九億元; 高鐵公司在拿到錢後,必須優先償還銀行貸款,藉此確保銀行債權。 參考資料如下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pic/940127-thrsc/5726459.htm 高鐵局網頁 http://www.hsr.gov.tw/homepage.nsf/indexc?OpenPage www.google.com.tw 有問題請輸入相關問題 合約應該只有書面資料....去高鐵局申請查閱書面資料吧.. 再來告訴我們結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