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Soong (Bill Belichick!!)》之銘言:
: ※ 引述《nic0911 (連戰下台!!)》之銘言:
: : 合約上是..政府不必出資..
: : 但是..政府必須以..三千多億的金額買回高鐵..
: : 再由政府接手..高鐵..
: : 所以對於政府..高鐵不能失敗..也沒有本錢失敗..
: 喔 是嗎?
: 在2001年前 合約有規定政府要出資370億嗎?
: 現在的狀況是 要撐到蓋出來都很困難
: 憑什麼撐不下去就要政府出三千多億買回?
: 還有高鐵自有資金和貸款金額的比例
: 何時從三比七改成25比75的?
: 我想請nic0911貼出政府必須用三千多億的合約買回的相關條約
: 讓大家參考一下
: 一定有個前提吧?
: 如果高鐵蓋不下去就要政府花三千億買回
: 要是我的話就擺爛一下
: 馬上宣佈高鐵結束營運
: 九百億股本馬上解套 換回三千億現金 還倒賺兩倍多
: 而且 高鐵成敗在其次
: 最重要的是
: 高鐵合約哪一條規定政府要出370億的?
: 如果是不該出而出 政府不是掏空國庫 圖利阿扁的金主財團嗎?
根據合約規定,當高鐵在興建階段出現無法接續情況時,
將委託公正的鑑價機構,計算高鐵投入的硬體成本金額,
再由政府出資買回,買回上限為三千兩百五十九億元;
高鐵公司在拿到錢後,必須優先償還銀行貸款,藉此確保銀行債權。
參考資料如下
http://times.hinet.net/SpecialTopic/940127-thrsc/5726459.htm
高鐵局網頁
http://www.hsr.gov.tw/homepage.nsf/indexc?OpenPage
www.google.com.tw 有問題請輸入相關問題
合約應該只有書面資料....去高鐵局申請查閱書面資料吧..
再來告訴我們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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