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yToBe (奮發低調雞掰人)》之銘言:
: 王幸男另外也提出如果沒有讓行人先行而強行右轉者亦要取締,
: 而設立禁止紅燈右轉路段為各地方政府之權責,
: 這兩個部份,似乎都被淡化了,紅燈右轉本來就應該因地制宜,
: 有些路段不能紅燈右轉,真的是浪費時間,
: 不過地方政府會不會花心思規劃,這才是令人擔心的地方。
是因地制宜,現在的情況就是因地制宜,在可紅燈右轉的路段
設置右轉燈號。
如果依照王幸男的提案,那是變成全路段都可以紅燈右轉,只
有標示不能右轉的路段才不行。
這樣有兩種可能,本來不行右轉的全部加上右轉號誌,浪費社
會資源;另一種就是所有路段開放紅燈右轉,造成交通混亂。
再者,紅燈右轉和行人並沒有很大的關係,反而是和內車道的
行車有關;因為右轉車,除了右轉會穿過行人穿越道外,其他時候
並不會,但是如果說到穿過行人穿越道,綠燈時同向的右轉車其實
也會,而且行車讓行人先行本來就是交通法規中的規定,提出這個
有和沒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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