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錯了,不是每個城市都像台北市那麼有錢, 在鄉下,很多地方的紅綠燈都是撿大都市不要的, 所以呢!沒啥人走的路口何其多,地方政府怎麼可能每個都設具右轉燈號的燈具? 可是如果全面限制只有右轉燈號亮時才可紅燈右轉, 那麼全台灣耗用在紅燈不能右轉的社會成本有多大? 以成本來考量,你認為是設立標示牌便宜, 還是將所有可以紅燈右轉的路段都換燈具? 一般鄉鎮市實在有太多可以紅燈右轉的地方了。 台灣居民的法治精神實在不太好,之前台北市大力取締不理讓行人的右轉車, 結果行人三三兩兩的走,也不快步行走,也不集中行走, 反正各走各的,視一串待轉車於無物, 那些在後方回堵的待轉車輛實在有苦難言卻又莫可奈何。 可見,行人與駕駛的用路觀念都應該改變,這個作法會延一年, 我想應該是給各級地方政府好好的探討該如何實行, 不過…也得他們肯用心去做啊,否則…大都市的民怨可以想像。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是因地制宜,現在的情況就是因地制宜,在可紅燈右轉的路段 : 設置右轉燈號。 :   如果依照王幸男的提案,那是變成全路段都可以紅燈右轉,只 : 有標示不能右轉的路段才不行。 :   這樣有兩種可能,本來不行右轉的全部加上右轉號誌,浪費社 : 會資源;另一種就是所有路段開放紅燈右轉,造成交通混亂。 :   再者,紅燈右轉和行人並沒有很大的關係,反而是和內車道的 : 行車有關;因為右轉車,除了右轉會穿過行人穿越道外,其他時候 : 並不會,但是如果說到穿過行人穿越道,綠燈時同向的右轉車其實 : 也會,而且行車讓行人先行本來就是交通法規中的規定,提出這個 : 有和沒有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2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