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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遺憾閣下您完全混淆了 失業率、低收入、教育、救濟、輔導、職訓之間的關聯。 失業的形式有多種,先要了解造成失業率增加或減少的原因。 首先是大學、研究生的畢業即失業: 這類人顯然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找不到「想要做」的工作。 如前面幾篇文章所說,他們不願意去做勞力的工作。 對政府而言該做的就是平衡供需。如所謂冷門科系是否減班。或是產業轉向 知識密集等。 另一類的是所謂勞動階層中年失業,也就是所謂結構性失業: 造成原因的是勞力密集的產業外移的結果。扁政府時代的失業率增加多在此。 對這點政府要做的事是您說的輔導轉業。或政府做的擴大內需。 或發展觀光等第三級不會外移的產業。 最後是您所說的,重大傷病有就業困難的。 這一類政府就要用社會福利制度來救助,也就是所謂低收入戶救助。 或是成立如喜憨兒,陽光基金會等基構來輔導。 對於純粹不想工作的人,很抱歉,民主國家政府無能為力。 上述的政策政府其實都有在做。只是成效如何評估可以再討論。 重點是不論上述哪一種政策,失業率都不可能變成零。 世界上也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做的到。 除非國家立法規定一定時間內,找不到工作的人由國家指定充軍或勞改。(這句是kuso了)。 一般而言,所謂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福利制度越好,失業率越高。 因為失業的人容易靠救濟生存。 同時福利越好的政府一定課稅也越重, (可參考福利制度國家排名與稅制關係) 對多數有工作的人而言可能覺得不公平。 (你願意薪水的一半繳給政府養不工作的人嗎?) 因此您所說發錢給失業的人, 並不會降低失業率,這是我噓您的地方, 不知道經過這樣解釋您可以明白嗎? 最後我沒記錯的話,閣下是公務員。也算是政府的一部份, 檢討政府是否盡責之前,是否也該先檢討自己? ※ 引述《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之銘言: : 噓 ethanol:最好是政府發錢給不工作的人啦! 220.130.191.2 02/14 10:50 : 我想你誤會了,我並沒有說政府要發錢給「不想」工作的人, : 而且政府也不會發錢給不想工作的人。 : 社會救助法第15條明訂: : 「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協助其接受職業 : 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或以工代賑等方式輔助其自立;不願接受訓練 : 或輔導,或接受訓練、輔導不願工作者,不予扶助。」 : 所以政府只會發錢給「想工作卻找不到工作」以及「沒辦法工作」的人。 : 這裡對政府跟人民的責任也寫得很清楚。政府有責任讓人民擁有足以謀生的一技之長 : 以及一個足以餬口(不會淪為低收入戶)的工作,人民有責任接受職業訓練以及去就業。 : 那麼現在的政府已經盡到該盡的責任了嗎?從失業率來看很明顯的是沒有...... -- 看膩了牛屎台,馬屁報, 你的新聞營養貧乏嗎? 來點新鮮的:http://www.wretch.cc/blog/realtaiw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