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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享12%勞退金?「貴族」勞工 全民埋單 【聯合新聞網 本報記者徐國淦】 部分國公營事業工會積極爭取勞退新制雇主支付的提撥比,站在 照顧勞工立場,理應樂觀其成,但是國公營事業畢竟不同於一般 私人企業,為避免慷全民之慨,決策考量仍應審慎為宜。 國公營事業是屬政府獨資或合資的事業,為保障國公營事業勞工 ,七十三年實施勞基法時,特別增列保障國公營事業勞工條文, 八十年訂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明訂國公營事業移轉民 營,員工享有六個月加發薪給、一個月預告工資、年資依勞基法 退休金給付等福利。 再者,國公營事業勞工有相當比例具公務人員資格,他們除享有 公務人員的優渥勞動條件外,如勞基法規定有優於公務員法令時 ,也可比照勞基法。 國公營事業員工除民營化被迫去離外,大都均可享有「終身雇用 」,也因工作無風險,國公營事業工會才能輕易動員人員赴立法 院抗爭。由於國公營事業勞工享有勞動法令的特別保護,許多人 將國公營事業勞工視為「貴族勞工」。 另外,許多國公營事業屬獨占事業,在政府保護政策下,員工的 福利金、績效獎金大都採取最高額度提撥。員工的生活用品也可 享有優惠。 像台電員工家庭用電在三百度內,可享有一般用戶一半價格的電 價優惠、中油員工每月享有二桶廿公升或每月六十度瓦斯優惠及 加油優待、中華電信員工市內電話免收月租費且通話三百次內免 收通信費等等,連虧損嚴重的健保局都可享有四個半月年終獎金( 新聞、網站)。 還有,國公營事業員工的薪水普遍高於一般勞工,依據立法院預 算中心以九十四年的預算書分析,國公營事業員工月平均薪資, 以台鐵(新聞、網站)最低,也達每月五萬七千餘元,台電九萬兩 千餘元、中華電信九萬兩千餘元、中油十萬兩千餘元,高出一般 就業者薪資的兩倍多。 政府為照顧國公營事業勞工,的確用盡苦心,但國公營事業所提 供的服務大都與人民生活有關,一旦將公用資源轉化成員工的福 利措施時,勢必會直接影響國庫繳庫數額,甚至可能將成本轉嫁 給民眾負擔,政府官員決策之際,是否也該看看周邊環境,又有 多少失業者因長年工作無著走上絕路,他們是否更應給予關懷與 照顧呢? -- 喊得最大聲,多屬這些貴族勞工。至於私人企業公司哪有時間煩工時工資問題, 優渥薪水由納稅人的錢支付,竟還忝不知恥的要求12%的雇主提撥! 雇主是我們這群納稅人啊!既得利益者,貪得無饜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46.196
tenchai:不知道軍公教的雇主,是不是也是一般老百姓? 61.228.171.192 03/23
yenmiao:是在轉移18%的話題嗎? 12%的人可是要繳稅的耶202.178.204.239 03/23
> -------------------------------------------------------------------------- < 作者: leader2001 (一個人的感覺真好) 看板: a-bian 標題: Re: 獨享12%勞退金?「貴族」勞工 全民埋單 時間: Thu Mar 24 11:10:04 2005 請問上則的新聞 那一句話說到12%的勞退提播金?? 如果沒記錯 公務員以前的提播金分別是3%及6% 前陣子全部提昇到6% 另 如果被提播當事人"自願"的話 是可以再增加到12% 不過 後面的6%是要從其薪資中扣除 不知你要講的12%是不是與我上面說的相同?? -- 這年頭雖不是衣帽年,可是人敬有錢兒的,狗咬提籃兒的,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46.10 > -------------------------------------------------------------------------- < 作者: dyzentins12 (..) 看板: a-bian 標題: Re: 獨享12%勞退金?「貴族」勞工 全民埋單 時間: Fri Mar 25 09:34:22 2005 事實上,這則新聞也只被引了一半而已 另一半則刊載於當日頭版(*註) 內文引述某工會幹部成員之推算 引述如下: ---- (上略) 郵政工會理事長蔡兩全說,根據計算,適用新制員工,要達到舊制前十五年每年 兩個基數的給付水準,其退休金提撥率必須達到百分之十六點五;若要符合舊制 十五年一年一個基數的水準,其提撥率必須達到八點二五,平均下來,新制提撥 率制紹要百分之十二。如果只提撥百分之六,退休給付將會比舊制縮水一半。 【940323/聯合頭版/末段】 ---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 倘若日後員工要選擇新制的話 為了要能維持過去舊制提撥水準使其不墬 勢必要比現行最低的6%再高額提撥,才能不至於縮水 喔…對了…您還可能不知道過去依照舊制 國營企業員工之退休金提撥,都每月提撥達上限15%耶!! 而郵政工會卻可以超提到16.5%?這不是很妙嗎?! (要不然為何舉出這個例子?) 至於超出6%提撥部分是否要從薪水中扣? 我想您可能把國營事業當成民營企業一般作法來想 既然是吃公家飯那順便也可讓公家買單,您想可能會扣薪提撥嗎? 此外這樣的說法也大有問題在 其中一點就是顯然忽略了某些公營企業員工一待就超過30年這個事實 早已達成舊制退休金最高上限之給付(45個月) 倘若一達60歲又繼續任職,領完了舊制退休金可再適用新制 如果真如12%水準提撥,那跟領舊制退休金,又有何差別呢? 這麼大一筆出缺,我看財大勢大的大型民營企業都會搖搖頭 那這樣倒底能不能這樣幹呢?行……只要公務預算支應就行啦 等於是拿全民納稅人的錢進行補貼即可 而受薪階級卻必須忍受私營企業最低6%的水準 這樣一比較,豈不是很不公平? 我知道這類公營事業多半背負著公益任務 而讓過去及現在政府積極拉攏使其權益不受損失 (不然怎麼會出現『公務員兼具勞工』這類身分等怪現象?) 但畢竟不同於公部門,公營事業仍然受公司法等私經濟規範 正當私人企業面臨虧損而不得不取巧減薪裁員來生存時 反倒是公營企業,根本沒這方面的困擾 (只要盈虧部分跟支付人事費用的公務預算脫勾即可) (想資遣趕人?就找勢力龐大的工會幹部代為出面緩頰即可) (*註): 寫的好不好呢?我只能說:部分觀念差的可以! 這類題材其實只需由徐姓記者全權操刀即可 最好不要再搞出共同撰稿這類東西,誠心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6.1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