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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popp (aqaaqqaq)》之銘言: : ※ 引述《kanx (joke 版 讚!!!!!!!!!!!!!)》之銘言: : : ^^^^^^^^^^^^^^^^^^^^^^^^^^^^^^^^^^^^^^^^^^^^^^^^^^^^^^^^^^^^^^^^^^^^^^^^^^^^ : : 這種決議是法律嗎? : : 如果不是..那為何今天的政府要理? : 當然這樣的出發點是在於避免財團化,如果政府認為這是不必要的,當然可以不遵守! 恩...現在台灣就有公開上市的中華電股票啊 何必等adr? 財團現在就可以買了啊 可是有嗎? 不要說國泰手上那些 那些只夠在選董事會上頂多上他們選上一兩位 (總共有十位的樣子) 國泰花了600 億左右 只可以拿下這些 請問國內還有哪個大財團更有實力可以超越國泰集團拿下中華電信? : : 今天的釋股政策來說 可以算是避免了財團化的問題了 : : 絕大多數的股票都賣到國外的ADR 了 : : 真正該批評的是last mile 還是沒有收歸國有 : : 把行動電話跟isp 切割出去民營才是 : : 這些為何這位工會的理事長不敢提呢? : 1.並沒有,更何況在美發行的ADR,只要經過90天的閉鎖期之後,財團即可到海外去 : 買股票,轉換為台灣的股權。 : 2.我想,大家最不能接受的是,該是國家建設的迴路不該成為特定集團的獨佔工具 : 不管是中華電信員工,或是財團。 : 一個是現在式、員工個體,一邊是未來式、特定幾個人的利益 : 我可不敢評論誰比較可惡,但應該可以輕易分別出現在就是有被財團化的危險,或許 : 政府,是打算這段時間收回坑殺財團吧!!那我就誤會他的用心良苦了 2. 這是沒有辦法的, 大家對這種情形下的釋股應該都很不滿 但是請不要把它污名化成財團化 要改變從立法院通過特別法 直接收歸國有會比較快 然後把中華電信給分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2.124
pipipikachu:覺得多想想利弊,總比趕著做,再來補救好~ 220.228.201.67 08/12
grantliao:看不出弊在哪裡 61.222.140.102 08/12
grantliao:民營化後政府還是有實質掌控權 61.222.140.102 08/12
ppopp:請問政府的實質掌控權是包括哪些?218.164.160.190 08/12
ppopp:請比較看看過去國泰富邦取得股權的方式218.164.160.190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