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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zenblue (大雨將至)》之銘言: : 那這樣您就又走錯方向了 : 今天引起爭議的分紅本來就是分給「員工」的 : 也就是說是屬於「法人代表」的權益而非「法人」 : 所以根本不會有您所說的這個問題產生 按照中鋼的章程規定 董事長視同從業人員 這我認了 唉~ : 敝集團目前即為董事長兼總經理 : 也就是甲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甲公司的經理人 : 這和林文淵是一樣的 : 附帶一提敝集團最大的股東也是財政部..... 我想請問一下 那麼貴公司章程也有「董事長視同從業人員」 的規定嗎? 如果沒有的話 那麼我想貴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應該還是沒有領取員工分紅的福利吧 如果有這種章程的話 唉~ : : 公司的所有權人與經理人 本來就應該分開 : : 我記得總經理、執行長、董事長、監察人跟一般的員工 法律上地 : : 位是不同的 縱使法律並未禁止董事長兼總經理(執行長) 也不 : : 表示總經理(執行長)即可領取員工分紅 這也是兩回事 : 這樣說就有點奇怪了 : 既然這樣說,您可以舉出相關的法律條文來支持您的立場阿? : 我也蠻想多學習的..... : 因為我的看法是,妳要說法律有漏洞也好 : 至少依「現狀」來說這樣的確是沒有違法 我不是學法的 很抱歉我提不出法律 但是我可以明確地跟你講 公司的所有權人與經理人分離 這在商學管 理的書上有說 目的是為了防止弊端 這點是沒有疑問的 法律條文沒有限制 並不表示就是對的 而很可能只是以前的立法者忽 略了 或者是政治黑暗面所留下的後門 關於中鋼章程「董事長視同從 業人員」、我國法律於董事長不得兼任經理人之規定闕如的現狀 我認 為是國民黨留下的後門比較大 但是如果民進黨願意偷偷摸摸地也想走這些後門的話 那我可能會選擇 投廢票 畢竟走後門的民進黨跟開後門的國民黨都不是我支持的對象 我支持的是關後門、封後門、查誰走後門的民進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7.238
hitoo:今天學到真多.. 210.64.169.28 10/17 00:32
hitoo:那不合理..是指從商管角度看嗎?? 210.64.169.28 10/17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