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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esegeese (毆)》之銘言: : : 那麼我想就法律上來說 就「法律未規範董事長兼任經理人」 : : 這點 應該此筆分紅是領得很有法律基礎的 : 法律是「未禁止」董事長兼總經理 : 但你舉的個案董事長有兼總經理嗎? 嗯 是我搞錯了 好像沒有兼總經理 不過我在電視上看到的是說「林是因為經理人身分而分紅的」 那麼是否「董事長有兼總經理」就不那麼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董事長領取員工分紅」 我想這更具殺傷力 不過既然「一切都合乎中鋼章程、分紅全數捐贈慈善機構」 那我也認了 我覺得這筆員工分紅還是應該回歸中鋼公司 因為其中還是 有一份是屬於國家的 另一份是屬於其他股東的 就是沒份 是屬於慈善機構的 說真的 鑽法律漏洞或者惡法亦法地說「一切合法」的話 我怎麼都只會想到馬主席關於革命實踐院土地出賣時的「 黨產處分一切合法」式的嘴臉 讓我有點想投廢票 : 有點好笑..原來中鋼「董事長」是政府派的? : 你根本沒搞清楚 中鋼是民營的吧! : 政府只是最大股東而已, : 誰當董事 是股東會決定 : 誰當董事長是董事會決定 : 誰當總經理也是董事會決定 嗯 我又搞錯了 我把董事長搞成官派的了 sorry 我想強調的重點是股東會中的大股東有一個叫做「國家」 股東會的決議 國家的官股代表權有不小的影響 官股的「國家性、全民性」就是林文淵被質疑的原因之一 不會因為比例是100%還是1%就不一樣──只要官股就中鋼董事長 的選舉權有影響力的話 以前的張忠謀、曹興誠取得台積電、聯電的污穢史 跟林文淵董 事長以經理人身分領分紅的情況一樣 都是鑽法律漏洞、惡法亦 法 我不會因為A怎樣B就可以怎樣 民進黨我可以在2000年投給 他的理想性 也可以在2008年因為他的墮落而投廢票 我覺得大家會有「林文淵很可憐」的想法是因為「蕭萬長、蔡兆 陽、張忠謀、曹興誠等人的不合理利益更大卻未被糾舉」而感到 不平 但我認為不能夠因為「以前更黑、對手更黑」所以我們也 可以黑一下 那是不對的 : : 我從商業管理的書上習得的知識是: : : 「公司的所有權人與經理人應該分開 如此方能保證 : : 在民主體系下的公司經營永續化與透明化」 : 顯然你上的課程有可能是黑心系列 : 你得先知道要怎麼當董事長 XD 我搞錯董事長的選任程序 跟董事長並非經理人的理念之間並無 大礙 公司的所有權人與經理人應該分開、董事長不應該具有經理人身 分並分紅 這些理念我是不會因為我弄錯董事長選任程序而有所 動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7.238
geesegeese:你說的應該所有與經營分離 59.113.186.81 10/17 00:44
geesegeese:導出的結果是獨立董監的存在 59.113.186.81 10/17 00:45
geesegeese:不是董事長不兼經理人 0rz 饒了我吧! 59.113.186.81 10/17 00:45
aler:印象中 法律並未規定公司所有權人與經理人需 218.184.145.20 10/17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