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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bak (look)》之銘言: : 對不起 我認為董事長並非員工 我不認為這是錯的 : 你說的「現在董事長跟專業經理人很多是相同的」那是實務運作的情況 : 但是跟書上探討的商業倫理是不同的 所有權跟經營權本來就應該分開 : 我認為現在台灣法律容許董事長兼總經理 但是我會認為那是法律漏洞 : 或惡法 而不會說那就是合理的、不必改革的 說真的 我不知道你的所有與經營分離原則跟我念的是不是不一樣 所有與經營分離原則 是指董事不一定要具有股東的身分 跟你所提出來的所有與經營分離原則 不知道為什麼 總是能跟專業經理人扯上邊 我不懂啊 所有與經營分離原則 很簡單 就只會講到兩種身分 董事股東 就這樣就沒了 何來經理人會跟這個原則湊上一腳 還有 董事長本來就不是員工 如果他可以以員工的身分去分紅 那是因為他有兼職 當員工分紅的時候 他是以另一種身份去領員工分紅的 沒人說董事長是員工 這又跟董事長兼不兼總經理是好是壞其實又是另外一回事 懂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92.126 ※ 編輯: stevepili615 來自: 220.136.192.126 (10/18 07:05) ※ 編輯: stevepili615 來自: 220.136.192.126 (10/18 07:06)
geesegeese:正常人很容易懂的...XD 59.113.169.143 10/18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