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bak (look)》之銘言:
(中略)
: 我不明白各位「只要合法就不顧商業倫理」的說法有何好處
asbak兄一直提到「商業倫理」
基本上我也認為在台灣能建立這種嚴謹的商業倫理是好的
但是我想請問林文淵以員工身分分紅「時」 或台灣的現況下
有asbak兄你所謂的這種高標準的「商業倫理」存在嗎?
要追究一個人的責任
只能以那個人『行為時』所應該遵守的倫理或規範作為判斷標準
所以法律上會要求不能事後立法去處罰原先無罪的行為、
我們在現實生活或研究歷史的時候 不該也不會以現在的道德標準去苛求古時候的人、
小孩子犯了沒人教過他的錯 父母師長不會處罰他
這就是人類文明社會追究責任、評價一個人行為時的基本準則
這不是只有法律系學生能從罪刑法定主義、法治國原則推出來的
而是成熟公民社會「就事論事」所該具備的基本素養和能力
為什麼林文淵這個個案就可以不顧上述人類文明社會的準則
向非理性的主張和批評低頭呢?
大家之所以隱隱然覺得「不對勁」因而很「賭爛」的 其實是這個原因吧
所以才在一直爭議「商業倫理」
(我認為應該爭執的是商業倫理存在與適用的時點和對象)
我認為asbak你的講法
還有媒體(即使是泛綠媒體如甚至民進黨若干政治人物)
對林文淵案作出的「合法但不合理」的「定評」
根本是相當的膚淺媚俗和「詭異」(說「詭辯」也許用辭過重吧)
因為在所謂的「倫理」存在與否尚未明顯的時點
林文淵和中鋼當然只能信賴當時有效的法律規範和商業現況 來作出的員工分紅安排
這怎麼可能會有「合法但不合理」的問題呢?
因為這個「理」或asbak所謂的「商業倫理」
根本是事後掰出來對付「個案」「個人」的
所以 我們實在無法認同和附和一些人戴著道德面具所作出的「不正義」的批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250.17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