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sbak (look)》之銘言: : 對不起 我認為董事長並非員工 我不認為這是錯的 : 你說的「現在董事長跟專業經理人很多是相同的」那是實務運作的情況 : 但是跟書上探討的商業倫理是不同的 所有權跟經營權本來就應該分開 : 我認為現在台灣法律容許董事長兼總經理 但是我會認為那是法律漏洞 : 或惡法 而不會說那就是合理的、不必改革的 麻煩一下幫幫忙, 你那本講"商業倫理"的奇書是哪一本讓大家參考一下 誰教你所有權跟經營權"本來就應該分開"的, 沒聽過董事長制或董事會制嗎? 不必要的立法把公司經營的自由限死才是爛到不能再爛的惡法.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或執行長的情形很常見, 我現在工作的公司就是這樣運作, 集團外聘的專業經理人擔任董事長兼執行長, 公司賺的多分紅就分的多. 這些都只是企管的基本常識而已, 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公司都是這樣運作. 違反"商業倫理"? 數不清的公司經營者顯然不這麼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