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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有OP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feb/4/today-s1.htm 自由時報 2005,02,04 社論 省思台灣積極開放與有效管理之失策 --從聯想併購IBM觸礁,看美國對國家經濟安全之重視 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上月二十七日決定就中國聯想公司收購美國IBM個 人電腦部門案交付正式調查。正當外界紛紛佩服聯想經營層之「勇氣」,敢於接下IBM 虧損累累的PC部門之際,此一「賠本生意」還不是聯想想要就拿得到的。美國海外投資 委員會的決議表示了美國不管如何自由,還是有國家安全之治國原則,並不是廠商可自由 選擇。 說實在話,此筆併購案從純企業經營的任何角度觀察,均難稱為正確,雖然它可以使「新 聯想」能以年營收一百二十億美元晉升為全球第三大PC廠商,但管理與文化上之衝突如 何解決、如何處理與代工夥伴的關係、如何調度財務彌平IBM的PC部門五億美元的資 產負債等等都是問題,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另有企圖」。 美國是世界公認的自由經濟國家,但自由歸自由,它並不放任,對「有效管理」也不馬虎 ,且相當嚴格,其嚴格程度若套上台灣台商標準,簡直是「政治介入經濟」、「鎖國」, 是「意識形態」、「扼殺商機」。但美國畢竟是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人民知道國之不存 焉有自由,所以對經濟國安之立法早就存在,且執行起來更是不馬虎。美國早在一九一七 年就制定了敵國貿易法(Trading with Enemy Act),違反者處以罰款及十年以下之有期 徒刑。當原子能等高科技成為國安問題之後,一九五四年就有原子能法案(Atomic Energy Act),對高科技人員制定了「國家安全指導原則」,嚴防高科技技術之外流國外 ,危害國家安全。除了科技之外,成品也需要管理,因而為防重要科技軍事產品流入敵對 國家,制定了出口管理法(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 1979),對可能的商業間諜則有 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1996)。  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由美國財政部主持,成員包括司法部及國土安全部的十一個聯邦機構 ,按照美國法令,此一收購案之申請必須於三十天內通過此一海外投資委員會的批准,但 就在到達期限的前夕,該委員會以「基於國家安全」之考慮而將其交付調查,他們懷疑中 國特務可能利用IBM位於北卡羅萊納州三角研究園區的設備從事工業間諜活動,並擔心 聯想可能接觸到美國政府使用IBM技術的細節。華府的一名官員甚至表示,「美國企業 提供中國的任何東西,到頭來都會被用來對付美國」。  「提付調查」並不表示此併購案不會通過,畢竟PC(個人電腦)不算很高的技術,在中 國的台商也在製造,已是四處可見的產品。不過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的此一舉動卻正告訴 了我們,美國那麼大的國家對PC這種不算很高的技術移轉,都擔心影響國家安全及經濟 競爭力、產業完整性以及對周遭的影響。反觀台灣,我國有關經濟安全、國家安全之立法 卻不但簡陋而空泛,且深受台商之影響年年走向鬆綁的方向。即使二○○三年十月修正通 過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是修正開放者多於管理,對違法從事禁止類投資之廠商行為人 之處分,最高也不過二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非屬禁止 類者即無刑責,僅科以最高二千五百萬元罰金(對十數億元之投資言,等於很低的稅金) ,對涉及國家機密或具特殊身分人員未經審查許可擅去中國地區者,亦只有一百萬元以下 罰金,無刑責亦無申報義務,可以說無以有效嚇阻及管理。更令人擔憂者,即是政府執法 之態度,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過去對中投資偷跑者眾,但未聞經濟部及其他執行單 位對此做任何有效之處分,即使二○○三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通過之後,對偷跑者仍 然不了了之。  依據市場情報中心(MIC)資料,去年我國筆記型電腦在中國製造之比率由前年的六十 六%提高到八十二%,並預測今年會提高到幾近一○○%。也就是說筆記型電腦之製造, 事實上在台灣已不存在,留在台灣的技術當然也不存在。在此情況下,你說留有研發在台 灣或說「根留台灣」都是騙人的,即使有研發的部門,其成效亦令人懷疑。以整體資訊硬 體產業言,其情況也差不多,去年總產值六百八十四億美元中的七十點一%是在中國製造 ,此一數字前年為六十三點三%,若政府對中國的「積極開放」政策未改,不出幾年整體 資訊硬體業亦將與筆記型電腦一樣完全從台灣消失。  然而政府仍然不以此為戒,最近又在積極評估開放零點一八微米晶圓廠之西進(現在限在 零點二五微米廠),還大言不慚地說,影響西進主要關鍵的瓦聖納協定可透過美國原廠申 請方式予以突破,經濟部之台商化至為明顯。繼之而來的,又將是輕油裂解、封裝測試以 及小尺寸面板的開放,將「台灣優先」、「全球化」的經發會共識完全束之高閣。  中國對台灣充滿了敵意,台灣不論國防及經濟實力均遠遜於美國,但台灣政府卻一點戒心 都沒有,對技術移轉中國一再鬆綁,就連起碼的科技保護法亦付之闕如,任憑逃跑者(如 中芯半導體)帶去製程的技術,再反過來打擊自己,一年多來聯電、台積電股價之頻頻破 底,與此有關,台灣千萬的投資大眾也為此損失不貲。長此下去,不僅台灣的經濟優勢不 再,外資也會轉往中國,國內投資率將繼續下滑,就業情況惡化,國家安全亦必受到威脅 ,台灣危矣。 -- 「我們都很努力地讓我們的動作看起來很優美、更流暢、控制力更強, 在我們心中有一個理想的風格,成為我們追求的目標; 光是登頂是不夠的,要達到這種完美的境界才重要」。 --Francois Legrand ,1995, for mag.R&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3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