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主張廢公娼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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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娼有工作權可言嗎?
公娼的工作相對於很多人,毋寧是單純許多的。作為一種
商品,公娼館的性交易價格明確,每節十五分鐘,既不需要陪客
人交際應酬,也不必以假相的情感作為文換,出賣性勞動的公娼
則以每週的身體檢查保證無性病的副作用。純就商品的角度來
看,這不是很合理嗎?有什麼不正當、不道德?
可是,身體是不能買賣的!
身處資本主義社會,勞動力早已商品化,不論是勞心、勞
力都跟隨勞動者的身體在就業市場標價出售,為什麼獨獨反對性
勞動的商品化呢?如果你認為人人平等,一個人(資本家或消費
者)不應該有權支配、使用另一個人(勞工或娼妓)的身體,那
應,你應該也反對雇傭關係,反對資本主義。在你主張廢掉公娼
的同時,更應該與台灣工人階級共同打拼,主張廢掉資本家的工
廠、廢掉資本主義的政府。如果你從來不反對資本主議卻獨獨以
「身體不能買賣」而反對性工作,那麼不客氣的說,你恐怕是虛
偽的道德主議者。
一下子跳到資本主義,你未免陳義過高,不面對實際發生
的娼館剝削關係,真正獲得暴利的是娼館的業主!
就是務實地看待娼妓問題,我們才集中在公娼問題上。先
釐清什麼叫剝削關係?公娼館裡一節八百或一千的交易,三七分
帳,業主三、小姐七,業主的收入是小姐的好幾倍!如果三七分
太剝削,我們應當一同協助小姐爭取二八分、一九分的拆帳方式
才對,怎麼會跳到零和遊戲呢?讓公娼連原本賴以維生的七都不
見了!工廠裡的女工月入二萬元,拼命加班賺到二萬伍,可是老
板賺得更多,這不也是公認「正常」的現象嗎?而台灣的勞雇關
係裡,工人勞動賺取的利潤與薪資的比例恐怕不連老板七、女工
三都不到呢!可是台灣工運發展十年,在力量有限的情況下,也
還只能按步就班地爭取降低工時、週休二日、減少職災...,
還不敢一下子跳到廢工廠呢!
不管怎麼說,性產業終究是為了服務男性的慾望,而造成女
體的物化與傷害。承認性交易的存在,就是對剝削/被剝削的兩
性二元地位的接受;嫖妓就是對女人的暴力!
若說性工作是對女性身體的殘害與剝削,滿足男性的慾望
而使女性尊嚴淪喪。那麼,台灣的工廠每年斷送一千五百多名工
人的性命,導致六千多名工人終身殘廢,這難道不是資本家對工
人階級的殘害與剝削嗎?基層女工拼命加班、長期從事單調重覆
性的工作以賺取生活所需,難道不是也同時滿足了資本家的利潤
而備受踐踏嗎?
勞動階級為賺取生活所需,不得不出賣勞動力、辛勤工作
以獲得溫飽,這是整體經濟結構下的不得不然,而勞動異化與身
體受害都是這個結構對勞動者的副產品。若說勞動者做工、女人
從娼是對剝削/被剝削的接受,真的是「何不食肉糜?」式的天
真與可惡,無視於弱勢者在不合理制度下討生活的真實處境。
這是弱勢者的無奈,但是我們自立更生、不掠奪他人的生產、不
剝削他人的勞動,公娼與所有的勞動階級一樣,都是很有尊嚴
的。振振有辭為女性主體與尊嚴發聲的人,應該將矛頭指向那些
掠奪者才對呀!
性產業終究不是一般服務業。若從社會效果來看,性商品化
使男人的情慾主體無從建立。男人可以購買非良家婦女的性,但
面對良家婦女時,卻患了愛無能、性無能、社交無能!
我們完全同意「商品化」對人性慾望的扭曲。在商品化的社
會裡,舉凡情人節、母親節等紀念性節日,現代人對人際關係的
表達,除了花錢買禮物外,幾乎是徹底無能。事實上,相較於這
個自由市場上形形色色的商品消費,公娼的商品化限制恐怕還是
最嚴格的了,在二十歲的年齡限制下,既不准販賣「幼齒」,也
沒有燈光酒色曖昧矇矓的「搏感情」,消費額固定且無從競價。
長程來看,我們當然期待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沒有歧視與
污名的理想社會,但在現階段的台灣現實裡,公娼恐怕還是對從
娼婦女最有保障的一種制度了。
父權結構下,男性的多重無能不能輕蔑地歸因於娼妓;作為反抗
父權的女性姐妹,更沒道理以男性中心的「良家婦女論」自我分
化。
就算性工作本身沒有錯,但從娼者出賣肉體與尊嚴,仍是莫
大的「自我傷害」。而且,娼妓沒有一技之長,轉業困難;受人
歧視,婚配困難,就算勉強結了婚,也會因家人歧視而製造問題
家庭及下一代!
事實上,從勞動的觀點來看,公娼每週一次健康檢查的規
定比你我的勞動還要安全;從雇傭的觀點來看,公娼與業主的利
潤分配比你我的工作還合理;若說從娼者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這
代價毋寧是來自社會歧視的眼光,逼她們難以翻身。當學者們振
振有辭地援引數據,以從娼者酗酒、罹患性病等高比率來表達她
們的痛苦時,我們必須說,對於鉛工廠的工人易罹患鉛中毒的問
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做好安全衛生。同樣
的,為了照顧性工作者的身體,我們也許應該要求進入娼館的客
人都要攜帶「健康證明書」,且遵守安全性行為的「消費規則
」,才能確保公娼姐妹免於性病的恐懼。
轉業困難之說,恐怕也是台灣工人的共通處境。許多工人大半輩
子在工廠裡習得的一技之長,面對自動化、關廠風潮時,都立即
變得一無用處。如此看來,公娼的性交易倒是現賣現賺,比起基
層工人賣命多年卻退休金無著落的處境,恐怕是更符合現實些。
至於婚配、家庭之說,骨子裡仍是出自對性工作的社會污名。當
一切勞動力(勞心或勞力)的買賣都被視作「正常」時,唯獨性
勞動,卻被賦與羞恥的烙印。無產者可以出賣勞力換取微薄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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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操作員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週邊的短期炒作、融資介入;台
北市政府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財團介入、利益交換………為解
決這些問題,我們一舉廢掉股市、廢掉台北市政府,你同意嗎?
拿128名公娼的生計開刀,說是要藉以清除數十萬名非法色情行
業,這不是天方夜譚嗎?黑道介入、人口販賣問題嚴重,應該是
嚴正檢討警政單位執法不公。如果公娼沒有問題,為什麼首當其
衝的是她們?為什麼陳水扁不展現魄力廢掉警察局?
若新市府集中火力指向介入性產業的黑道與惡勢力,相信公娼必
定額手稱慶,全力配合。一個政策若是正確的,何以最後對峙的
竟是利益一致的兩造?我們可以想像,勞委會說要掃除職業災
害,竟以關廠作為手段?或者說,竟下令不准工人勞動?難道不
是官方加強安衛檢查、加重資方違法罰鍰、團結工人就廠監督力
量,才是最有效改善勞安的方式嗎?同理可證,台北新市府要掃
盪性產業「週邊的惡勢力」、要拯救「被剝削的妓女」,不正應
該以加強警力取締、協助公娼成立工會自救、降低業者抽成底線
下手嗎?這麼清楚的、可操作、應實施的政策,為什麼台北新市
府看不見?
可是,市政府一方面高喊掃除色情,一方面又發牌照給公
娼,不是自打嘴巴嗎?阿扁認為公權力的執行不能朝令夕改,未
來的總統人選若隨著議會朝令夕改,執政的公信力何在?
這個問題正是陳水扁廢娼的真正答案罷?掌有公權力的人
不去面對色情與娼妓的細緻問題,反而以最粗暴、偷懶的「廢
除」方式,一了百了,且不許修改,這不是「暴君」是什麼?反
正公娼不過百來人,作為選票,還不夠看;作為市民,又是社經
位置最弱勢的一群。柿子挑軟的吃準沒錯,所以廢娼政策的執行
效率超快。
若由政府發牌的公娼制令台北市政府尷尬,應該思考的反而是
「監控發牌」妥當與否,也許最應該執行的反而是全面的「娼妓
除罪化」,讓公娼、私娼都免於受到警察、黑道的同步威脅。
「公娼證」不再是唯一保障娼妓的尚方寶劍,性工作者擁有更多
的自主權,市府也不必發牌當總管了。而一個有擔當的、體恤民
情的政治人物,應該是勇於認錯、改正、廣納民意,才是真正的
執政魄力!
就算廢娼不能根絕娼妓,但政府宣誓賣淫不合法,可以減
少賣淫人數及嫖客人數。相關政策與法令如能配合良好,會把色
情壓到最低。反色情你們總不反對吧?
將反色情與廢娼相提並論,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陷阱,將制度的
過失直接怪罪到從事工作的人身上,是倒因為果、敵友不分。廢
掉128個公娼的工作權,對於反色情的推動有什麼正面助力嗎?為
什麼台北市舉目皆是色情酒店在地下暗自經營,而領了合法執照
、受警察保護與管制的公娼館,卻成為第一波的犧牲者?台北市
政府反娼的進程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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