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到有人幫炸彈犯辯護 說他製作的炸彈沒有真正傷害到人 再加上動機是為了幫農民請命 所以不犯法 那如標題所示 那樣犯不犯法? 如果有,又是犯了什麼法? 又不是真槍真懶叫,怕什麼? 假如 有人看不慣聯支兩報或者桃花處處開的某家新聞台愛造謠 想要為台灣人民請命 用汽車炸彈炸毀了這些造謠霉體大樓 法官會不會像判決楊儒門炸彈犯那樣輕判呢? 為台灣人民請命至少人數上絕對比為農民請命多 對了 台灣是不是有條法律規定 搶劫時沒開槍就不算搶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oct/8/today-o0.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45 ※ 編輯: olenew 來自: 220.129.72.45 (10/19 19:53)
TAIWANSHIRT:妳讓我想起豹子頭的名言了 203.73.239.191 10/19 20:06
houting:樓上說的是跟如煙有關的嗎 orz 140.116.200.59 10/19 20:24
tenchai: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x囉~~ 140.112.248.88 10/19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