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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50817/19/26sz1.html 自導自演? 4理由排除 【中時電子報】 蔡旻岳、吳俊陵/台北報導 正副總統槍擊案經過專案小組1年多的調查,提出正副總統在遊行中無 間斷、傷口是典型槍傷、彈道比對合理、目擊證人及錄影帶吻合等4點 理由,駁斥槍擊案自導自演的說法。 專案小組指出,總統遊行車隊於93年3月19日12時15分到高雄縣議員陳 明澤住處用膳,13時15分出發,21分抵達台南,之後至45分在金華路 三段發生槍擊案為止,都屬於公開行程,都按原計畫,即使發生槍擊 案送往奇美醫院也均為公開場合,並無單獨停留密室的情形。 當總統受槍傷後,經奇美醫院、刑事警察局及李昌鈺博士委任鑑定團 針對傷口及跡證檢驗,研判總統腹部傷口是新形成的槍傷。主要理由 是傷口與低速彈頭所造成的槍傷相符、腹部出血情形與典型彈頭擦過 傷口相符、傷口形狀與內衣上血衣吻合、傷口組織邊緣發現有鉛彈頭 留下的鉛顆粒、受傷後曾用曼秀雷敦藥膏抹傷口而遺留在藥罐的血跡 也與總統DNA相符。至於副總統膝蓋槍傷從照片及病歷觀察也是新傷口 ,傷勢與彈頭撞擊傷口相符。 專案小組依據兩槍彈道證物檢驗,彈道重建結果屬於「合理彈道」, 並未發現偽造情形,槍擊總統的鉛彈頭底部有擊發的刮痕,顯示曾經 透過槍枝射擊,也曾通過總統穿著的夾克、襯衫、內衣,檢驗結果發 現彈頭上有衣服上的白色及藍色纖維、彈頭刮痕處也有藍色襯衫的藍 色微物移轉、夾克射入口熔融現象與子彈通過現象相符、夾克射入口 形狀與子彈通過相符、衣物上的鉛顆粒附著型態符合彈道以及3件衣物 出血量、鉛彈頭及非近距離的各項比對及實驗,證明總統是穿著衣服 遭到遠距離槍擊。 另經查訪附近民眾,確實有目擊證人發現總統突然摸腹部及眼神往下 查看、副總統摸膝蓋情形,且錄影帶中也呈現2人表情有異,並未發現 造假情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55.170
lefan:總之 連爺爺下台,以後應該沒人會繼續吵這話題 59.104.6.96 08/17
changes:我是覺得 說那個男的是犯人 證據真的不夠充分... 219.86.34.41 08/17
artdeco:這新聞標題下的很爛... 59.121.161.88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