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t (瘋狂阿給彈水阿扁)
看板a-bian
標題Re: 陳呂律師義務辯護連宋律師驚訝。
時間Sat Nov 6 17:56:34 2004
我印象中所有向為自己陣營打官司的律師所送的紅包,
理當是完全合法的私相授受。為何沒有人提出這點質疑呢?
可敬的民進黨清廉政府?至少我不記得這樣做會觸犯哪一條法律!
※ 引述《jeromec (EviLivE of TKU)》之銘言:
: 2004-11-06
: (記者林朝億、王姵雯∮台北報導)雖然當選無效官司勝訴,但是在
: 出了23庭次,努力幫陳水扁、呂秀蓮打贏官司的陳呂律師團來講,卻
: 是一毛錢也沒拿到;對此,25年前擔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一路走來
: 都扮演義務辯護律師的洪貴參自嘲說,自己是「公共設施」,是不必
: 收費的;不過聽到陳呂律師團是義務辯護的,連宋律師團發言人賴素
: 如酸酸地說,令人感到「敬佩」;至於連宋律師收了多少錢,她則低
: 調回應,「業務機密,不方便透露」。
: 總統大選世紀大官司剛告一段落,國民黨除了要負擔訴訟費用外,兩
: 邊陣營到底還要付多少錢給雙方律師團?對此,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
: 文燦坦承,陳呂六位律師都是義務的,他們一毛錢也沒向民進黨收,
: 所以陳總統、呂副總統兩人才會設宴感謝他們。
: 對於陳呂律師團表示,在選舉訴訟的過程中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純粹
: 是義務幫忙民進黨打官司,國親律師團發言人賴素如聽到這個消息後
: ,直呼「太奇怪了吧!這不太可能吧!」 .....2004-11-06【台灣日
: 報】
: http://www.taiwandaily.com.tw/index03.php?news_id=31614&datechange=2004-11-06&news_top=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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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律己精要:
「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
不貴遠不賤近,向實而背聲,
超凡之儒者也!以此自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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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99
→ sampt:當然是可能的是,賺錢也有專業素養的差別 140.112.250.199 11/06
噓 CDRW:語句真不通順=.= 打字慢一點別人才好看 163.25.118.44 11/06
推 pig:說實在的我實在搞不清楚這篇是在講啥 202.43.70.140 11/06
→ pig:語文能力可以再強一點,化工系的學弟 202.43.70.140 11/06
推 onedollar:其實我也看不太懂你的文意可以再白話一點 218.174.197.95 11/06
→ xtom:你想說什麼 61.216.217.112 11/06
推 kforset:S兄的文章就是以文句不通讓我印象深刻 140.123.193.149 11/06
噓 whitereverie:看不懂到底想說啥... 202.178.154.226 11/06
噓 lolly:每篇文章都寫得這麼不通順也不容易 61.230.123.153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