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chardtotor:別說阿扁鎖國 推 218.172.205.88 03/17
台灣是世界的一部分,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台灣的國家總體目
標不能離開世界的發展與變化。
一、理念與願景
五二0就職演說中,總統提到,台灣和中國人民有著共同的血緣、文化、
宗教信仰,和歷史背景,儘管今天兩岸政治制度不同,思維模式存在很大的分
歧,但我們擁有的那些共同點就是彼此溝通及合作的最佳基礎,我們應該努力
在既有的基礎之上,運用智慧及創意,秉持民主、對等、和平的原則,共同來
處理未來一個中國的問題,這是總統對兩岸合作的善意;而身為民選的中華民
國總統,他會全力維護國家主權、尊嚴與安全,因此,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
,任期之內,不會宣佈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
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四不一沒有),
這也是總統對兩岸和平的呼籲。
總統九十一年八月三日對於台海兩岸現狀「一邊一國,要分清楚」的談話
,目的是在向國際社會強調,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能被矮化
、被地方化、被邊緣化,總統個人從未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但是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也是個不爭的事實,所以陳總統明確
指出,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不是別人的一部分,不是別人的地方
政府、別人的一省,他提出兩岸是一邊一國,就是對兩岸事實的描述,與四不
一沒有的承諾沒有任何牴觸。
維繫台海的和平穩定、保持台灣經濟發展與政治民主的優勢,是我們一
貫的思維及政策方針;而建立平等互惠、共存共榮的統合架構,也是我們一直
追求的終極目標。智慧及創意是目前兩岸之間最需要的,我們誠心期待對岸願
意秉持「善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和平」的原則,以最大的氣度和前瞻的智
慧,和台灣進行交流,逐步建立彼此間的信任,並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
治統合的新架構,為兩岸人民最大的福祉,開拓無限可能的空間,也為亞太地
區的繁榮與穩定做出重大的貢獻。
二、具體政績
這三年來,兩岸政策呈現穩定開放的一貫性,總統先後召開兩岸關係跨黨
派小組及經發會,為全力推展改善兩岸關係凝聚台灣朝野的共識;政府並推動
:金馬小三通、開放大陸記者來台駐點採訪、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允許大
陸配偶來台工作、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替代「戒急用忍」的大陸投資政
策等與世推移的開放政策。
我們秉持「深耕台灣、佈局全球」的總體經濟發展策略,並依據經發會達
成之「台灣優先」、「全球佈局」、「互惠雙贏」、「風險管理」四項基本原
則,逐步推動兩岸經貿正常化發展,到目前為止,已經推出許多項善意開放政
策,也看到了階段性的成果:
(一)開辦台商子弟學校:八十九年九月二日,第一所大陸台商子弟學校在廣
東東莞開學,第二所華東台商子女學校(設於江蘇昆山)接著於九十一年開辦
,從籌設圖書、設備、軟體等教學發展所需,到教師進修、學生返台研習等事
宜,均由政府協助輔導,對於解決臺商子女教育問題,有相當大的幫助。
(二) 開放大陸記者來台駐點採訪:為促進兩岸新聞交流,增進大陸人民對
台灣的認識,九十年二月八日,政府核准首批中共新華社記者來台進行為期一
個月的駐點採訪,同年十月一日,進一步許可大陸「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記者團一行,在全台各地進行教育相關的採訪活動,突破大陸記者來台採訪
地區的限制與規定。至目前為止,已有新華社、人民日報、人民廣播電臺等大
陸媒體先後來台進行採訪工作。
(三) 試辦金馬小三通: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金馬「小三通」,陸續展
開相關航運、人員、貨品、金融往來之運作,對於促進離島地區之經濟建設,
照顧當地民眾日常生活需要,增進兩岸良性互動,均有助益。
(四) 分階段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政府開始分階
段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首先,准許旅居國外的大陸人士申請來台觀光,同
年五月十日接著擴大試辦範圍,讓赴國外旅遊或商務考察的大陸人民也能夠轉
進台灣觀光。
(五) 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替代「戒急用忍」的大陸投資政策:九十
年十一月,行政院通過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取消大陸投資
個案5,000萬美元上限,並建立新的審查機制,分階段推動開放陸資來台。九
十一年三月在有效管理與總量管制方式下,進一步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
。
(六) 推動兩岸金融業務往來:九十年九月推動第一階段金融業務開放措施
,核准第一、華南、彰化、中國國際商銀、土地、合作金庫、世華、中國信託
商銀等八銀行,赴大陸設立辦事處;十一月接著推動第二階段兩岸金融業務往
來措施,放寬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大陸銀行直接通匯,九十一年八月
再開放保險業赴大陸地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七) 加強照顧大陸配偶:九十一年修法通過,大幅放寬大陸配偶來台的限
制與名額;六月起更宣布放寬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工作規定,允許大陸配偶來台
工作,凡持有居留證,但還未領到身分證的大陸地區人民,即日起直接享有工
作權,不需再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九月修訂法規,進一步放寬大陸配偶在
台定居、居留、停留措施。
(八) 台港航約續約:台港新航約「有關台港之間空運安排」完成簽署,自
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九) 國內業者赴大陸投資房地產:採有條件式開放,准許第一年投資總額
一百億元以內,單一個案投資上限不得超過一千萬美元;限制不得從事工業區
、工商綜合區、公共建設及新市鎮、新市區的投資開發、興建和租售。
(十) 實施春節台商返鄉包機作業:為實現政府照顧大陸台商的承諾,也增
進兩岸的良性互動,於九十二年元月二十六日推動兩岸春節包機歷史性首航。
(十一) 提出兩岸直航時間表:九十二年八月,總統對兩岸直航發表重要談
話,也具體提出的三階段時間表:準備、協商、實現,政府也正朝著明年三二
0總統大選後兩岸進入協商階段,明年年底前進入實現階段的方向規劃,為開
啟兩岸關係發展的新頁而努力,相信明年三月以後,兩岸將逐漸恢復對話和交
流,中國會以務實方式來處理兩岸關係。
(十二) 修正兩岸條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總統公布修正兩岸條例,大
幅開放兩岸經貿、陸資來台,金融保險證券期貨可直接往來,大陸物品、勞務
可在台促銷廣告,往來兩岸民眾可合法攜帶小額人民幣出入境;在兩岸談判架
構上,未來將建構「複委託」談判機制,由政府授權委託多元的民間團體進行
兩岸談判,海基會將不再是唯一處理涉及公權力事務的兩岸談判管道。這次修
法是兩岸條例施行十多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也是政府兩岸政策的最大幅度開
放,影響極為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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