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Lee (我暱稱也八個字)》之銘言:
: ※ 引述《markcupchen (你怎麼捨得我難過..)》之銘言:
: : 說真的....
: : 我本來是想請我那在刻印章的叔叔幫我刻一個"XD"的章來蓋廢票的....
: ^^^^^^^^^^^^^^^^^^^^^^^^^^^^^^^^^^^^^^^^^^^^^^^^^^^^^^^^^^^
: 說到這個 立委選舉不像總統大選被國親設計
: 好像是會從寬認定的
: 如果是這樣 搞不好你用XD投也會算有效票?
: 版上有人知道這件事嗎..............(搞得我好想也用XD投)
不行啦 不用中選會製備的圈選工具圈選,該選票無效,即為廢票
請參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2條第一項第九款的規定
小弟早上閒來無事,一時興起,
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比較了一下
發現了一件有趣而不同的地方
因為總統選舉時,阿扁有許多選票沒有蓋在選票最上方的框框中被判定為廢票
最近立委選舉到了,許多人擔心舊事重演,所以廣為宣傳正確的圈選方式
結果小弟發現這兩法規定廢票的認定有一些不同
廢票的認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總統選罷法)規定在第60條
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下簡稱公職選罷法)規定在第62條
其中最關鍵的不同在於總統選罷法第60條第一項第三款
和公職選罷法第62條第一項第三款,兩者規定意義有所不同
總統方面,該款規定:所圈選位置全部於圈選欄外或不能辨別為何組者。
公職方面,該款規定:所圈地位不能辨別為何人者。
各位看出兩者間的差別了嗎?立委選舉應該是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簡而言之,一般公職選舉只要能辨別的出選民所圈選的人,即使所圈選位置
在圈選欄外,依然是有效票,不像總統選舉規定的那麼嚴格
不過為了保險起見,大家還是宣傳一下要圈選在圈選欄中,
不然如果有選務人員搞不清兩者的差別,當成廢票就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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