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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enusa (pseudo-feminism￾N￾N)》之銘言: (恕刪) =.= 我的看法比較不一樣 我們不應該把立法委員的監督全放在爭取地方建設上! 那是委任型立法委員的做法! 他們可能對立法無所用心,像在美國因為有龐大的助理群跟強大的國會圖書館 所以立法品質得以保障,國會議員也得以兼顧選區利益! 台灣呢?很可惜,資源沒有如此豐富,立法委員被迫選擇其中一邊! 通常大家都是選擇選區服務或為選區爭取建設這一邊..... 我會覺得,專注立法的委員是應該被鼓勵的! 大家認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2.64
jeff0811:沒有錯,地方事務應該是縣議員的領域 218.165.93.153 12/05
venusa:聽到你的想法真好 我比較想知道你的想法 218.166.202.220 12/05
venusa:我的票就給1號囉 順便回去跟我爸談配票 218.166.202.220 12/05
mamahow:台灣國很小很小,不靠立委爭經費要靠誰阿. 61.229.92.66 12/05
hackerman:推!立法委員是拿來立法的 不是拿來關說的! 218.165.119.80 12/05
vekin:推,很贊成這種想法,不過真的有人做到嗎ꄠ 140.117.187.134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