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nvic (台灣好棒!中華加油!)》之銘言:
: 漫畫分級有錯嗎??
: 本來18歲以下小孩子就不應該看一些不良的東西
: 甚至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到足以觀看的東西
拜託
沒有人說漫畫分級有錯
但是分類標準(文學作品不分級)在哪裡
分級標準在哪裡
都不說清楚就貿然實行
實在是讓人很無所適從
不是說這法規經過好幾年的推動了嗎
怎麼感覺還是很粗糙 急就章
完全沒有把社會風氣變遷考慮進去
隨便就推出一個20年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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お前はいなくなると思うかもしれないけど
大丈夫
いつもつながってる
--二宮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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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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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ibaAkira 來自: 218.166.135.68 (12/0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