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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nvic (台灣好棒!中華加油!)》之銘言: : 漫畫分級有錯嗎?? : 本來18歲以下小孩子就不應該看一些不良的東西 : 甚至他們的心智尚未成熟到足以觀看的東西 拜託 沒有人說漫畫分級有錯 但是分類標準(文學作品不分級)在哪裡 分級標準在哪裡 都不說清楚就貿然實行 實在是讓人很無所適從 不是說這法規經過好幾年的推動了嗎 怎麼感覺還是很粗糙 急就章 完全沒有把社會風氣變遷考慮進去 隨便就推出一個20年前的版本? -- お前はいなくなると思うかもしれないけど 大丈夫 いつもつながってる --二宮和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5.68 ※ 編輯: AibaAkira 來自: 218.166.135.68 (12/0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