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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ylan007 ()》之銘言: : 我覺得如果身為一個法官 : 內心期待被告能被判的多重就要多重 : 能牽連能多廣就要多廣 : 這樣的心態不太健康吧 法律存在的意義 : 不在讓人民有罪吧!!! : 有犯罪的就抓 沒犯罪的就寬容 : 法律不僅僅是處罰 更重要的是在教育人民吧 阿扁不是法官,也不需要當法官的角色。 若一切走入司法,那他頂多是原告或被告或關係人, 絕不是主導司法行動的人, 阿扁與李登輝早已用行動來證明這件事。 阿扁是政黨領袖, 即使在對手眼裡是多麼的不堪, 盡一切的可能拉抬自己政黨的選情, 是他的責任與義務。 阿扁是總統,也要遵守法律,畢竟台灣是法治社會。 抓犯罪,不是他該做的事, 沒犯罪的,更不關他的事,又何需他的什麼寬容? -- 撥亂反正、清新思維,先從「與媒體對抗」開始 http://www.socialforce.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6.214
dylan007:你試試把你的話中總統和政黨領袖互換 218.172.184.86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