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fan (stomachion)
看板a-bian
標題[心得] 牽手紀實(台北忠孝東路)
時間Sun Feb 29 00:41:13 2004
終於決定把心得po出來:)
早上十一點跟爸媽出門
到舅舅家集合
三個家庭共12人一起參加活動
坐公車到忠孝敦化站之後
就一路步行至聯合報大樓
沿路上
有些區段很多人
有些則是空盪盪
心想:不會吧!?難道真的有泛藍的報名然後不來?=.=
天氣炎熱
但是總比下起大雨好
拿到旗子跟彩帶頓時心中的感覺就出來了
我把彩帶綁在手臂上
覺得自己很驕傲參與這個活動
我會這樣說
是因為原本並沒有打算要參加
只想關心這個活動
(但是我是很忠實的支持者)
不過兩個舅舅異口同聲說
一定要參加
要不然會後悔
而且以後不認我這個外甥了
(心想:有那麼嚴重嗎!?-.-)
近幾天
心中對於參加這個活動有比較大的動力
一方面我看我舅舅一個人就號昭了他近五六十個親戚朋友加入活動
一方面也漸漸覺得這個活動的中心價值跟意義是很好的
所以
當我今天白天走在忠孝東路的時候
覺得自己沒有錯過這活動
是正確的抉擇
等待的時候
我發覺
即使是不認識的人
都可以聊起天來
那種感覺是說不出來的親近
滋味蠻甜的
大概一點多的時候吧
我在十字路口跟家人聊天
等紅燈的中年婦人看到我
就對著我說:
"我看到你們年輕人出來就覺得很難得很感動,謝謝你們!"
我當場超不好意思的
跟她說這是應該的
也許因為我的打扮比較讓人以為是沒大腦的年輕小夥子吧
但是認識我人都知道
這種東西是不能憑外表看的^^
我舅舅也跟那婦人聊了一下
雙方都覺得
年輕的一代要有認知
要有認同
要會思考
這樣才有希望
我蠻贊同的:)
等待的期間
我把數位相機拿出來拍照
覺得有點嘉年華會的感覺
大家都很熱情
也很高興大家對228已經從悲憤跳脫到平心面對的層次
但並非遺忘
我總覺得非當事人沒有權力要求受難家屬遺忘
就像林義雄先生
全世界沒有一個人可以要求他忘懷過去拋掉仇恨
只有他自己可以
畢竟他平白無故失去家人
他連悲憤的權力都沒有嗎?
不過他真的很偉大
寬恕了過去的罪惡
在228的今天,一滴淚也沒有掉下
我真的很敬佩他
因為換作是我
我可能這種恨會存在心中一輩子吧
最親的家人就這樣無辜地地消失在世上
叫人情何以堪
回正題^^
我一直用相機紀錄著現場的情景
這些影像在五年十年二十年後再看到時
我想感觸會很深刻
而且會以曾經參與過這活動引以為傲
當然最高潮的一刻就是2:28
我跟著十幾位家人倒數
跟著他們把手拉起來
跟著他們大聲說出Taiwan yes!
我很驕傲
非常驕傲
活動中我覺得參與者有一點很值得讚賞
就是現場幾乎沒有垃圾
大家都很自律
(我原本很怕結束後會有人拿這作文章說現場垃圾一堆)
不過事實證明
大家都很棒!!
活動中先簽署了立委減半的連署書
希望這個夢想可以真正實現
活動完畢後
我對我表妹說
其實,這還蠻像一場超大型的快閃族
2:28牽手完就解散了
呵呵!kidding
但是我想這個活動的意義真的很好
也是價值所在
本身是客家人
舅舅們是所謂的外省人
但是我們都很認同台灣
都說自己是台灣人
我想不僅嘴上講著認同
心中更要認同
才是最重要的
2004年的2.28
畢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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