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生態文史聯盟聲明
To be or not to be, that’s the question.
要做不做/要死要活,這就是問題.
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重劃案,在8/31又再次進行環評審查.跑了將近八年的環境影響評估
程序之後,對於一開始根本的問題,開發單位卻依然無法做出合理交待.在污水下水道,水土
保持,交通衝擊,民生用水等四大方面,天母與陽明山居民所看到的,只有疑雲重重的環境影
響說明書,與對基礎建設的不斷迴避.環評委員此次再度退回環說書,但我們期待的不只是
使開發工程延宕,更希望台北市政府能抵抗財團壓力,趕緊使此一開發案終止!
要做不做,這是悠關天母與陽明山地區死活的問題!
(感謝潘懷宗議員,藍世聰議員辦公室,呂瀅瀅議員辦公室,李文英議員辦公室協助)
一.污水專用下水道及處理廠:
(一)污水專用下水道:
1. 第一階段不設置污水專用下水道,違反下水道法之規定
2. 若同意採二階段設置污水專用下水道,若非違反下水道法施行細則核可使用執照,
仍將面對無法執行之困境
(二)污水處理廠:
1. 重劃會決議設置單一污水處理廠,在無設置其它抽水站配合的情形下,污水處理計
畫仍不可行,無法有效解決污水處理問題
2. 現進駐人口預估為4300人,依衛工處之說法一個抽水站如要運作至少須1350人,重
劃會如興建三個污水處理廠,亦將出現污水處理廠無法運轉之狀況,污水處理計畫
仍不可行。
3. 現污水處理廠位置部分位於陡坡之上,依法根本不得作為此設施之用地!
二.水土保持暨九條新增道路:
(一)水土保持部分:
1. 重劃會到三年後仍無法提出納莉颱風之鑑定報告,證明對外排水及現計畫區之水土
保持無土石崩塌之虞,卻試圖以格致路之鑑定報告矇混過關!
2. 21筆土地100%位於陡坡之上,102筆土地部分位於陡坡之上,依法不得做建地之用
,即使真如重劃會所言,整地時未進行開挖,未來進行實質興建時,仍將面對違法
開挖之結果,顯示此開發計畫根本不具可行性。
(二)九條新增道路部份:
水土保持計畫尚未通過,即進行實質開挖已是不容否認之事實。
三.民生用水:
(一)民國92年8月陽明山高地即進入第二階段限水,驗證高地水源飽和已是不爭的事實.
(二)民國92年3月至93年2月,台北市平地已處於第一階段限水,平地亦已無多餘水源可
資利用。
(三)平地六段加壓完全不具可行性。(計畫已研議13年卻只完成六座加壓站中一座的土
地徵收!)
(四)依自來水法六十一條與施行細則,自來水事業單位可以供水能力已達飽和為正當理由
拒絕供水.市政府明知供水能力不足,若強行開發,根本是對環境的超限利用.
四.交通衝擊
(一)在環境影響評估中,指高齡人口結構將使私有運具使用量減少,此一情節設定毫無根據.
(二)縱使車流量真如說明書所稱不會大量增加,對於已經堵塞的陽明山交通仍將產生衝擊,
九十年台北市交通局針對新天母快速道路委託研究稱昏峰陽明山下山交通已到達難以
忍受的E級,市民該相信誰?
(三)在環評說明書中指望北投纜車解決交通問題,先不論是否可能,新工處的資料指出希望
在九十四年底動工,九十五年底完工,環評說明書卻仍稱要在九十四年底完工通車,是愚
昧?或是欺騙?
(四)說明書所列舉的聯外交通工程中,北投纜車一直在爭議中,仰德大道西側道路說明書自
承市府可能不會施作,新天母快速道路亦已暫緩,交通衝擊根本無從解決!
別讓台北市都發白皮書的”宜居生態之都”淪落成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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