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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gi0911 (一一三好人超商)》之銘言: : ※ 引述《WELOVEROC (我們都愛中華民國)》之銘言: : : 我非針對此一事件,但是這種處理才是對的吧。 : : 若非緊急狀況,為何要事事立刻通報上層。 : : 若是什麼雞毛蒜皮的事都要通報才奇怪。 : 照理說這種事情我也覺得沒有通報市長的必要 : 第一時間就算是要通報市長,也只是知會一下而已 : 如果還要等到馬英九下指令才能做事 : 那捷運局也未免太無能耐了 : 更何況超量的乘客,與乘客因捷運的場站設備受傷 : 是捷運系統一定要考量進去的緊急應變項目 : 只能說捷運經營者平常懶散成性 : 造成事變時才來個措手不及 「系統的重大障礙,他(捷運公司)才會在第一時間通知我們, 如果受傷沒有到達重傷的程度,他們自行先處理, 我也請他(捷運公司)把這個標準作業程序做一些檢討。」 第二句話應該是馬市長自己講的沒錯吧? "受傷沒有到達重傷" 是由誰來判斷重傷與否呢? 發生事情的當下,處理事務的官員除了處理好傷者...向上通報是基本中的基本吧! (還是其實這件事不嚴重? 是媒體和社會大眾大驚小怪? ) 並不是要他們等到馬市長下指令才作事..而是除了一方面處理問題 另一方面也得馬上找出一個能夠"負得起責任"的人出面處理, 不是嗎? 反正媒體護馬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偶然看到一個媒體在報導此一事件時, 除了報導之外..還加了一句 "14?萬分之三的暇疵" 報導內容說跨年晚會當晚運量高達一百四十餘萬.. 三個人受傷是一百四十餘萬分之一的暇疵 我X! 什麼叫做143萬分之3的暇疵? 這明明就是捷運管控不當造成的人為疏失... 鬼扯再多也得對受害的人作出合理的賠償和徹底的檢討... 每次有大型的活動時哪次不是人擠人...電扶梯擠人擠到人無法前進卡在電梯上我也遇過 真的真的非常危險! 無所謂嘛, 兩天內這件事就會從大眾的記憶中被抹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