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mfish:沒被壓榨過的人所講的話! 210.85.46.175 08/25
推 Qutineen:我想他老闆應該給他代幣使用看看 219.68.79.162 08/25
推 wetteland:這種文章還可以刊出來...@_@ 218.165.127.1 08/25
推 wetteland:國科會研究助理??全臺灣一堆研究生都算吧..orz 218.165.127.1 08/25
推 olaqe:本來想罵人的 想不到已經有人轉來了 哀哉台大 218.161.58.68 08/25
推 pipipikachu:自由時報的好文~ 61.224.45.147 08/25
噓 pipipikachu:推錯~給噓~眉批太廢~ 61.224.45.14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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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rygp (鷹王之王) 站內: a-bian
標題: Re: 高雄捷運泰勞事件
時間: Thu Aug 25 20:54:19 2005
※ 引述《stantheman (甜心寶貝)》之銘言:
: 自由時報今天有一封我覺得挺無腦的投書
: 他用的頭銜實在讓我覺得可恥
為什麼張榮味就要被關,他建設雲林啊。為什麼欠卡債的人搶劫要被抓,他就是因為卡
債壓的他喘不過氣才去搶劫的。張小妹他爸也不能關,因為他教訓小孩。
殺人放火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無罪。那台灣就不需要司法。
台灣人不能法辦那些鬧事的泰勞。就不可以抓在PUB賣搖頭丸的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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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7.252
※ 編輯: harrygp 來自: 220.138.7.252 (08/25 20:55)
※ 編輯: harrygp 來自: 220.138.7.252 (08/25 20:55)
推 pipipikachu:嗯~簡單清楚~說的好~ 61.224.45.147 08/25
噓 stantheman: 嗯~簡單清楚~說的好~140.112.214.200 08/25
推 pipipikachu:哈.樓上的不喜歡人家跟你不同意見呀? 61.224.45.147 08/25
噓 stantheman:我可是完全贊同皮卡秋的意見呢!140.112.214.20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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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smoswalker (開書不開腿 開腿不開書)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高雄捷運泰勞事件
時間: Thu Aug 25 22:06:46 2005
: 為什麼張榮味就要被關,他建設雲林啊。為什麼欠卡債的人搶劫要被抓,他就是因為卡
: 債壓的他喘不過氣才去搶劫的。張小妹他爸也不能關,因為他教訓小孩。
: 殺人放火只要有理由就可以無罪。那台灣就不需要司法。
: 台灣人不能法辦那些鬧事的泰勞。就不可以抓在PUB賣搖頭丸的藥頭。
我認為這邊不應該用截然二分的方法來看。
舉個例子而言吧,國親的凱達格蘭抗爭,最喜歡拿來辯駁的一句話就是
:「民進黨以前也這樣幹!」
姑且不論什麼比好比爛的情緒性發言,我想在場很多人都能夠駁斥這種講法,
民進黨抗爭時的社會背景是處於黨國的時代,是「法院國民黨開」的時代(
這個不用我提證據,國民黨的大老自己說的),民進黨除了搞街頭抗爭、除了
到海外告洋狀,實在沒有別的本錢能夠突破黨國的桎梏。
也就是說,當體制內的救濟付之闕如的時候,市民不服從就某種程度取得了正當性。
我無意為這件事情下結論,不過本篇投書的語氣首先就無法讓我認同。
以上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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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我又成了抹黑分化的被害人」。
他說,會有這樣想法的人都是「假馬迷」,
真正的「馬迷」會支持連宋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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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15.228
→ pop123:現在比較長聽到的是 220.136.149.26 08/25
→ pop123:國民黨以前還不是這樣 220.136.149.26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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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rygp (鷹王之王) 站內: a-bian
標題: Re: 高雄捷運泰勞事件
時間: Thu Aug 25 22:30:23 2005
我以前看飛天小女警,裡面有說過一段有關女權的橋段
就是有人假扮市長秘書搶劫的那段
毛毛說以前有一個女生,在美國爭取女性的權利
後來那個女生犯法了,大家都希望他不要去坐牢
但是他堅持去服刑,因為他要的是公平
泰勞這次訴求也要求公平待遇
※ 引述《Cosmoswalker (開書不開腿 開腿不開書)》之銘言:
: 我認為這邊不應該用截然二分的方法來看。
雖然不能用二分法來看
但是放火這部分已經確定是犯法不能辦
那在台中公園的流鶯胡自強不應該去抓她們
必須強調不是要跟你筆戰或是對罵
覺得你這篇對我來說最重要的關鍵是"程度"兩字
他們的確有某種程度的正當性
但是我認為,他表現出來的程度已經超出他應該表現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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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8.7.89
※ 編輯: harrygp 來自: 220.138.7.89 (08/25 22:32)
推 Cosmoswalker:先說好哦,我指的投書可不是你的文^_^218.171.215.228 08/25
※ 編輯: harrygp 來自: 220.138.7.89 (08/2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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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smoswalker (開書不開腿 開腿不開書)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高雄捷運泰勞事件
時間: Thu Aug 25 22:52:27 2005
※ 引述《harrygp (鷹王之王)》之銘言:
: 我以前看飛天小女警,裡面有說過一段有關女權的橋段
: 就是有人假扮市長秘書搶劫的那段
: 他說以前有一個女生,在美國爭取女性的權利
: 後來那個女生犯法了,大家都希望他不要去坐牢
: 但是他堅持去服刑,因為他要的是公平
: 泰勞這次訴求也要求公平待遇
: 必須強調不是要跟你筆戰或是對罵
: 覺得你這篇對我來說最重要的關鍵是"程度"兩字
: 他們的確有某種程度的正當性
: 但是我認為,他表現出來的程度已經超出他應該表現出來的
在這整個事件中,我覺得謝長廷講的一句話挺有道理,他認為不應該
在外勞開始鬧事以後,主管機關就做出妥協。
因為這種「吵就有糖吃」的苦果台灣已經開始嚐到了。
請別誤會,我並非否定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只是這種權利在台灣已經被
嚴重濫用,集會遊行變成向政府、向企業脅迫的手段,甚至許多情況下
是遊走法律邊緣的。
如您所言,我也覺得這次泰勞的訴求是有理由的。他們要求公平待遇嗎?
就我這個局外人來看,他們要的只是最基本的尊重與待遇,他們只求不被
剝削!
至於所因此導致的暴力行為、放火,甚至趁火打劫我也認為應該予以追究,
而不應該鄉愿地得過且過。
只是在這件事情上,我認為主管機關也該負不小的責任。
(怎麼越看越像各打五十大板的假中立感想文...真糟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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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我又成了抹黑分化的被害人」。
他說,會有這樣想法的人都是「假馬迷」,
真正的「馬迷」會支持連宋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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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15.228
推 pipipikachu:那要幫你推一下,還是要噓這個假中立?XD 61.224.41.101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