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yabusa (愛上牡羊女)》之銘言:
: ※ 引述《ZMittermeyer (奧林帕斯)》之銘言:
: : 「除了陳水扁或其代表,都不准到大陸溝通一些事情?」
: : 我告訴你,「對!」這是三歲小孩都知道的事情!
: : 國家的對外談判,本來就是元首或其代表(外交官員)才有權限可以進行的事,
: : 或許過去兩岸協商,曾透過民間組織海協會等來進行交流,但是請搞清楚,那是
: : 因為 ROC 與 PRC 兩國彼此互不承認,所以才加了一層民間組織來間接溝通,基
: : 本上海協會還是 ROC 國策與 ROC 元首的代理人!!
: : 從去年 320 以來,國民黨就不斷亂政,首先無視憲法存在,在立法機關擅自成
: : 立干涉司法的非法組織真調會;現在又更誇張了:他們到底是什麼身份、憑什麼
: : 去代表台灣作出這種聲明、達成這種莫名其妙的共識??你要與中國談判,1.
: : 選贏總統,組閣後去談判沒人礙著你(誰叫你自己選不贏!)2.你可以在國會
: : 向行政院施壓,要求重啟談判;但今天到底是什麼狀況!!!你區區一個連戰連
: : 敗的在野黨,甚至不是國會最大黨,既不是跨國財團,也不是民間企業領袖,憑
: : 什麼代表一個國家出去作「經貿交流」,還「作出初步共識」??不僅政府的外
: : 交機關沒有授權給你,甚至連國會都沒有照會過,國民黨,你到底把我們台灣人
: : 民當成什麼東西,到底有沒有把台灣的民主制度看在眼裡??
: 沒什麼好說的
: 反正KMT不管去簽了什麼東西
: 一律冷處理就好
: 一定要讓老共知道說
: 以後只能找執政黨談
: 在野黨承諾的東西
: 不好意思 那是芭樂票
能不能在國民黨畢旅團回國後請他們去國安局坐坐ㄚ
這樣應該是已經違法了吧
有沒有法律達人來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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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