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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個要用非和平手段攻打台灣的中國 怎能輕易軟弱求和? 反分裂法是胡錦濤的硬戰略 為使此硬戰略著陸 一切軟戰術可以無不有花招百出 台灣若將眼光只放在軟戰術 而漸漸忘了恐佈的硬戰略 那麼 亡國之日亦不遠了 這就是為何連宋不應訪問中國阿扁不應會見胡錦濤的原因 除非反分裂法被修訂 扁連會原是扁求連會面 但現在可能換成連求扁會面 以達成胡連會五點共識 亦即要你陳水扁執行胡錦濤的政策 江丙坤十點共識已進入司法階段處理 連戰五點共識豈能不司法辦理? 扁若與連會面 豈不是自打耳光雙重標準? 何況人家一聲總統都不願叫 除非阿扁心裡覺得反分裂法沒什麼不好 堅壁清野 要求中國修訂反分裂法 這是最起碼的兩岸政策前提 這樣最簡單最不會自亂陣腳最易使泛藍泛紅不知所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9.59
VRC174:學長沒種講! 61.62.111.171 04/29
Mikest:反分裂法沒說一定要非和平啊,斷章取義了不是 61.149.240.37 04/29
> -------------------------------------------------------------------------- < 作者: sampt (以暴易暴家暴法) 看板: a-bian 標題: Re: 笨蛋 問題在反分裂法 時間: Sat Apr 30 01:07:01 2005 ※ 引述《tinmar (tinmar)》之銘言: : 面對一個要用非和平手段攻打台灣的中國 怎能輕易軟弱求和? : 反分裂法是胡錦濤的硬戰略 為使此硬戰略著陸 一切軟戰術可以無不有花招百出 : 台灣若將眼光只放在軟戰術 而漸漸忘了恐佈的硬戰略 那麼 亡國之日亦不遠了 : 這就是為何連宋不應訪問中國阿扁不應會見胡錦濤的原因 除非反分裂法被修訂 : 扁連會原是扁求連會面 但現在可能換成連求扁會面 以達成胡連會五點共識 : 亦即要你陳水扁執行胡錦濤的政策 : 江丙坤十點共識已進入司法階段處理 連戰五點共識豈能不司法辦理? : 扁若與連會面 豈不是自打耳光雙重標準? 何況人家一聲總統都不願叫 : 除非阿扁心裡覺得反分裂法沒什麼不好 : 堅壁清野 要求中國修訂反分裂法 這是最起碼的兩岸政策前提 : 這樣最簡單最不會自亂陣腳最易使泛藍泛紅不知所措 我個人的先見之明,反分裂法的制訂自然有其優缺點。 優點是明言今後黨國一體朝向「有條件備戰不進攻」的對台策略。 當時我有在報紙上閱讀過大致的內容。已然自由心證,知道共產黨的兩岸外交政策 由以往的「無條件備戰進攻」演變到今日的有條件求和態勢,已經是明顯的改變動作。 話說其優點,自然是「不攻」勝於「進攻」。而有條件、無條件求和或是求戰, 自然是當前共產政權唯一可以上演的戲碼,當然他們也得抱持付出一定代價的心理預 備。諸如美國當局的反彈和歐聯的制衡等等。不過這些其實在條文內涵中,即能讀出 中共當局能夠不以為意的共識。像是兩岸問題自行解決,外來勢力無條件不得干預等。 我謂「不攻」非是防守姿態,卻真的是不會主動攻擊。純粹以法理統一的壓力脅迫 台灣的執政當局。而其處在必然備戰的情況下,表明有條件不攻,明顯相較於無條件 求和或是無條件進攻來的中道和利益。而反分裂法一出,中共當局只要堅守自己訂定 的法條,擺明是放棄昔日的無條件進攻的強硬姿態,豈可謂之毫無長進,或是民主倒 退?而其必然的缺點在於有條件的方式必然訴諸法條和文獻,而這距離最高境界,不 需言語的「不攻」當然不可同日而語。退而求其次下,以軍事武力為基礎的法理統一 可以說是執政當局的最大利益共識。 然而,反分裂法是否是暗中衝著台獨意識而來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可以從 條文中明確感受到他適用的對象是整個台灣人民,而非少數族群或是利益團體。唯一 遺憾的是,法理台獨在缺乏強大軍事武力基礎的情勢下,淪為只具文攻形式,欠缺武嚇 內涵(引用「有效嚇阻,防衛固守」或是「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半調子自衛模 式。所以我們令對岸笑掉大牙的軍購案,對於台灣的重要性已是不言可喻。 -- 儒學律己精要: 「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 不貴遠不賤近,向實而背聲, 超凡之儒者也!以此自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99
VRC174:有實力才能大聲啊! 61.62.109.198 04/30
> -------------------------------------------------------------------------- < 作者: VRC174 (我的白目跌股學長) 看板: a-bian 標題: Re: 笨蛋 問題在反分裂法 時間: Sat Apr 30 00:44:46 2005 : 推 Mikest:反分裂法沒說一定要非和平啊,斷章取義了不是 61.149.240.37 04/29 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4項講得很清楚: 禁止對於任何國家(any state) 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 請問非和平不是使用武力, 那是什麼? 其次, 只要中國自行設定條件, 不按其條件即動武, 這不算威脅使用武力? 版友既然說我國是中華民國, 那很明顯不是PRC, 那PRC威脅對ROC這個any state用武, 豈不違反聯合國憲章, 這樣還常任理事國? 美蘇都比貴國會凹! -- 出操號聲響,操場練刀槍 不怕烈日曬,那怕風雨狂 戰技求精練,戰術求發揚 練膽又練力,生鐵定成鋼 莫懈怠莫慌張,要努力要堅強,烈日象徵光明 汗水散發信心,風雨堅定意志,熱血散發力量 出操號聲響,野外練攻防 不怕路艱難,那怕塵飛揚 偵搜靠機警,欺敵賴偽裝 日夜勤訓練,保國安家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09.198 ※ 編輯: VRC174 來自: 61.62.109.198 (04/30 01:22) > -------------------------------------------------------------------------- < 作者: Bcl2 (Tannhauser) 看板: a-bian 標題: Re: 笨蛋 問題在反分裂法 時間: Sat Apr 30 09:42:13 2005 ※ 引述《sampt (以暴易暴家暴法)》之銘言: : 然而,反分裂法是否是暗中衝著台獨意識而來的,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可以從 : 條文中明確感受到他適用的對象是整個台灣人民,而非少數族群或是利益團體。唯一 : 遺憾的是,法理台獨在缺乏強大軍事武力基礎的情勢下,淪為只具文攻形式,欠缺武嚇 : 內涵(引用「有效嚇阻,防衛固守」或是「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半調子自衛模 : 式。所以我們令對岸笑掉大牙的軍購案,對於台灣的重要性已是不言可喻。 說到軍購 記得前陣子老美說過 P-3C的採購最好在5/1前確定 否則我們好不容易挑到的12架狀況最好的中古機就泡湯了 因為太多國家都搶著要 也就是說 之後我們要買就得重新排隊 甚至也可能更貴=>更舊的飛機就得花更多錢翻修 我看 真的是泡湯了吧......orz -- 台灣錦繡江山誰是主人翁? 我們兩千萬同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45.98.93 ※ 編輯: Bcl2 來自: 202.145.98.93 (04/30 09:43)
allure1:沒武器就不能打仗 不能打仗就天下太平 (茶) 61.62.33.190 04/30
VRC174:偉大的國親叛亂通敵組織啊! 61.64.173.118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