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rdette (3R連線世界無敵)
看板a-bian
標題Re: 扁宋十結論對台灣意識有何好處?
時間Thu Feb 24 15:56:21 2005
※ 引述《GiantTW ()》之銘言:
: 陳總統宣示四不一沒有,但是民眾沒有;四不一沒有對民眾沒有拘束力,因此陳
: 總統不做,民眾就不能做了嗎?而且在這幾點聲明中,也都對於只要遵守憲法和走合
: 乎中華民國體制的路線上有共識,改國號一事仍不至於完全行不通.
: 對於以戰爭來反對改國號的人,我想問的是,中華民國公民既然可以依循合乎體
: 制的路線選擇國家領導人,為何在合乎體制之下不能變更國號?難道中華民國國民在
: 決議自己國內的內政議題時,還要看別的國家的臉色?真是奇怪了,我是中華民國的
: 國民,我要決策我國的內政,為何要聽從別的國家呢?
: 若這些人以和平為前提來反對,我還勉強能接受;但是若以反台獨來反對,我則
: 大大地不認同;改國號前後,我的國家都在台澎金馬主權獨立,沒有因為改國號後而
: 獨立.至於以和平為前提,我認為反對中華民國改國號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仍無法
: 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放棄以武力對我國侵略的野心和主張,最終仍無法解決問題.
我贊成透過公投的方式來決定是否要改國號
不過門檻應該要高一點,最好是以全部公民的半數為標準
假設台灣有一千六百萬人具有投票權
那麼需要有八百萬人同意,才可變更國號
如果這樣的高門檻都能通過,那才代表有共識
(以波海三國中的立陶宛為例,當年他們的獨立公投
有八成投票率,且有九成投贊成票,所以設定全部公民半數為門檻並不算高)
才有可能面對中共的威脅以及美國的質疑
另外在以牽手護台灣活動為例,這個活動有相當程度是學習波海三國的人鍊活動
連當時的宣傳文件上,也以波海三國為例
在當年波海三國的類似活動中,這三國人口總計約七百萬人
其中有兩百萬人參加了這項活動,如果換算成台灣的人口
假使有一天舉辦改國號的運動,有六百萬人參與
那麼就表示我國的確可以改國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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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TM G GS CG SHO IP H R ER HR BB K W L WHIP ERA
1992 ChC 35 35 9 4 268.0 201 68 65 7 70 199 20 11 1.01 2.18
1993 Atl 36 36 8 1 267.0 228 85 70 14 52 197 20 10 1.05 2.36
1994 Atl 25 25 10 3 202.0 150 44 35 4 31 156 16 6 0.90 1.56
1995 Atl 28 28 10 3 209.2 147 39 38 8 23 181 19 2 0.81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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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71.199.222
推 IEhacker:但去年的手護台灣主要訴求是反對中國飛彈 140.124.90.183 02/24
→ IEhacker:而非改變國號,若訴求換成"百萬人牽手改國號" 140.124.90.183 02/24
→ IEhacker:那引起的共鳴會降低許多,也不會那樣多人參予 140.124.90.183 02/24
推 virustt:去年228的那次活動 主題的確是定得很好.. 140.112.78.240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