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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則新聞我剛看到時,只對以上兩段比較有興趣。 從字裡行間可以看得出來,顯然撰寫這篇稿的中時記者也對上述狀況十分不滿。 這狀況大概是這樣的。 金委員帶著原住民朋友到日本總領館抗議, 韓國人及中國民運人士也加入抗議的行列。 但中國領事館的人員一見中國民運人士加入, 即以其身為原住民朋友抗議隊伍的負責人為由, 主張中國民運人士不包括在抗議隊伍之列,並依此要求當地警方驅離中國民運人士。 中時記者感到奇怪, (或許是感到奇怪,中國領事館人員怎麼會是本國抗議隊伍的負責人呢?) 於是開始詢問狀況,甚至可能是發出質疑。 但卻因此遭到中國民運人士一樣的命運, 即被「負責人」要求警方加以驅離。 中時記者遇到此狀況,立刻向原本以為的本國抗議隊伍負責人金小姐提出抗議。 (應該是向金小姐抗議道,金小姐為何讓中國領事館人員越俎代庖,而驅趕本國記者) 重點來了, 在記者們向金小姐及其助理抗議後,金小姐及其助理都不理會記者們。 金小姐及其助理任由中國領事館人員以台灣(或中國民國)抗議隊伍之負責人自居, 並眼睜睜看著本國記者遭到驅趕。 本國立法委員以本國某族群代表的名義向他國領事館抗議, 但卻任由其他國家的人員越俎代庖地充任抗議代表, 且任由本國記者被偽本國代表驅趕,毫不吭聲。 我不想再多做評價了,只想問, 你們覺得這樣可以嗎? 這是「本國立法委員」能夠做的事嗎? 會不會太扯了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3.219
wenchii:推........分析真清楚 09/25 22:29
tetsuro:推啊!泛藍的不要視而不見!!! 09/25 22:34
chouhen:推! 09/25 23:14
forhealth:沒辦法,淪陷區的官嗎 (攤~~) 09/26 01:42
kdn:原來是台灣媒體要去陳情(記下來...)...平常罵媒體罵的要死.. 09/26 02:59
kdn:現在媒體又是最重要的人了... 09/26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