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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4  中國時報 彰顯蔡瑞月 家屬官方不同調 陳盈珊/台北報導 前輩舞蹈家蔡瑞月辭世,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抨擊台北市文化局重建古蹟反覆拖延,使 得蔡瑞月舞蹈社再生遙遙無期,要求文化局在治喪事宜結束前完成簽約儀式;台北市文化 局長廖咸浩表示古蹟並非基金會私產,將依合約精神與基金會完成簽約,文化局近期內也 將舉辦追思活動,並且適度開放蔡瑞月舞蹈社供各界憑弔。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議約代表人陳林頌表示,蔡瑞月一手創建的「蔡瑞月舞蹈研究社」 在1999年10月26日指定為市定古蹟後,隨即在10月30日疑似遭縱火破壞,事發後,台北市 長馬英九與當時即將上任的文化局長龍應台,在國人面前承諾「2年3階段完成重建」,但 將近6年後古蹟仍未能開門迎接蔡瑞月重返舞蹈社,而且再也等不到蔡瑞月了。 陳林頌指出,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取得議約權後,於2004年3月30日展開議約作業。由於 指定為古蹟的蔡瑞月舞蹈社建物中,仍保有許多無法與建物分割的蔡瑞月個人物品,基金 會議約代表提出簽訂合約前先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並主張古蹟之再利用應為雙方平 等合作關係。然公文往返1年多後,文化局要求合作備忘錄須附於當時投標審查的服務建議 書,且僅為「附錄」,同時否定蔡瑞月擁有蔡瑞月舞蹈社的無形文化資產。因此,他呼籲 台北市文化局盡速展現誠意,並盼能在蔡瑞月治喪事宜結束前完成委託案之簽約,以告慰 一生受磨難但從未放棄舞蹈創作的蔡瑞月在天之靈。 對此,文化局表示,舞蹈社古蹟遭毀部分,已於2年前依文資法相關規定修復完成,本 於古蹟屬於公共資產的理念,希望盡速對外開放,以活化古蹟內涵彰顯蔡瑞月及舞蹈界人 士共同努力之成就。詎料基金會取得委外資格後,仍誤將該公有房舍視為私產,於委託合 約外要求簽訂礙難接受的備忘錄,致使古蹟開放時程一再延宕。廖咸浩表示,舞蹈社古蹟 活化標的與對外開放政策不變,會依據合約精神和基金會方面完成簽約,但備忘錄部分與 市有財產法規不符處,文化局恐仍礙難同意。 --- 白話翻譯:馬市府的活化=星巴克+誠品書局 民間團體所要求的委託合約外之備忘錄乃關於維護蔡瑞月女士對於舞蹈社的特殊地位 並保障舞蹈社中蔡瑞月女士的私產(台北市大多數"公有"古蹟 展覽品大都仍屬於私人) 這應該是要寫明雙方法律關係後 放於契約本文以杜絕爭議的 但馬市府拒絕這樣做 從過去二二八博物館與北投溫泉博物館的事 我們不難理解他們的意圖 在龍應台時代這更為明顯 因為龍大局長覺得應該把"蔡瑞月舞蹈社"改成"台北舞蹈之家" 甚至於授意文化打手成力一個"中華舞蹈基金會" 與蔡瑞月基金會競標委外經營權 還好最後這個市府打手被揭發無法通過市府自己定的資格標(可見龍應台多愛玩法濫權!) 但龍應台時代留下來的文化局官員 依然繼續曲解法令 意圖解約 台北市是台灣邁向"現代化"的窗口 這是歷史事實 是所有台北人都應該引以為傲的 馬市府也常以此宣傳 但是馬團隊是如何消滅台北市不分族群的文化記憶的 是如何去炮製一個不存在的台北(沒有老社區商人 101蓋不起來 但市府只愛101的外殼) 從外省族群的四四南村 從本省知識份子文化的蔡瑞月舞蹈社 從本省俗民的剝皮寮 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馬英九龍應台一夥還欠蔡瑞月女士一個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35.238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192.192.35.238 (06/04 12:38)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192.192.35.238 (06/0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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