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enew (亞德特拉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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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台中國際棒球場烏龍規格 市府找錢補破網
時間Mon Jun 13 20:23:01 2005
http://tw.news.yahoo.com/050613/76/1xvvl/0.html
台中國際棒球場烏龍規格 市府找錢補破網
【鄭進興】
台中市議員考察國際棒球場興建工地時,才意外發現施工單位正在興建一
個沒有計分板、沒有外野看台、沒有內野看台頂棚的「國際棒球場」!
台中市正在興建準備用來做為明年底洲際杯棒球賽比賽場地的國際棒球場
,竟然沒有計分板和外野看台,而內野看台也沒有頂棚,市議員強烈砲轟
市府的作法離譜,並質疑市府有變相綁標之嫌,要求政風單位調查其中有
無涉及弊端。
國際棒球場沒有計分板
台中國際棒球場興建案一波三折,早在建築師競圖的過程中,就爆發有人
檢舉獲選的建築師資格不符的問題,而使得工程的進度受到延宕。後來棒
球場雖然順利發包動工,市議員卻在日前考察工地聽取施工單位的簡報時
,意外發現施工單位正在興建的,是一個沒有計分板,沒有外野看台,甚
至內野看台也沒有頂棚的「國際棒球場」!
對於這項意外的發現,民進黨籍市議員張廖萬堅氣得大罵市府一再欺騙議
會。一向對棒球運動非常支持的他表示,議會從去年底到這次的大會,一
直要求市府就國際棒球場的興建做專案報告,而在報告中市府從來都沒有
提到,原本該有的計分板、外野看台、內野頂棚等項目,竟因為建築師設
計的費用超過預算,已經被從興建的項目中刪除,改為另外爭取經費興建
的項目,如果議會不是從包商的簡報中得知真相,市府根本就想蒙混過關。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離譜的情況?陪同議員考察的副市長蕭家旗的說法是:
市府在競圖作業時,早就寫明工程的總經費為六億元,但由於得標的建築
師疏忽,使得工程總經費由六億元增為八億元,但六億元的預算是市府編
列送議會通過的,只能以六億的經費來做,因此不得不減項發包,至於這
些被刪減的施工項目,市府會另外設法找經費來做,如計分板可以找廠商
贊助,至於看台和頂棚則將爭取中央的經費補助興建。
關於內野看台的頂棚,胡志強也特別說明,由於建築師規劃的薄膜頂棚的
材質極為特殊,若依照建築師的設計,只有日本的一家廠商可以做,而且
要價達四千萬元,市府為避免誤會,正在尋找替代材質,希望能以國內廠
商的產品為優先替代選項,以降低施工的成本。
預算要追加內幕疑點多
對於市府上述自圓其說之詞,民進黨籍市議員蕭杰非常不以為然,在市政
總質詢時,他更以「疑雲重重」來形容整個興建案的競圖、發包和興建的
過程。蕭杰指出,市府執意採用被指資格不符的建築師所畫的設計圖,令
人覺得其中大有文章,而根據了解,這位被指資格不符的建築師,是台北
市長馬英九介紹給胡志強的,所以才會得到特別的青睞。對於蕭杰的上述
說法,胡志強則是失口否認。
蕭杰也進一步質疑,關於國際棒球場的興建經費,市府從事前的可行性評
估,一直到編列預算送議會審查,都認為六億元就可以蓋出一座國際標準
的球場,為什麼現在變成要八億元才能蓋出有外野看台、計分板和內野看
台頂棚的國際標準棒球場?難道當初建築師的設計圖是沒有外野看台、計
分板和內野看台頂棚這些項目的球場?沒有這些項目的棒球場,還能稱為
標準的棒球場嗎?更不用說是國際標準的棒球場了。
對於這樣一座沒有外野看台、計分板和內野看台頂棚的「台中國際棒球場
」,民進黨籍市議員曾朝榮有一個有趣的比喻,他說,這樣的棒球場,就
如同男人穿上西裝卻打赤腳一樣,滑稽透頂。
道路未開闢停車有問題
除了棒球場本身的問題之外,市議員也發現,棒球場的西側和南側,各有
一條計畫道路是停車場的必要道路,但市府對於這二條道路並未編列預算
開闢,如果沒有這二條道路,車輛根本無法進入棒球場的停車場停放,到
時豈不又發生問題。對於此一問題,蕭家旗則表示會儘速編列預算開闢有
關的聯絡道路。
※棒球場惹禍 老胡動肝火
■在台灣的棒球發展史中,台中市是一個和棒球有非常深厚淵源的都市,
當年代表我國參加世界少棒賽,第一次奪得世界冠軍的少棒隊,便是在台
中市集訓,以台中金龍少棒隊為隊名。
然而正在興建中的「台中國際棒球場」,竟被市議員揪出沒有興建計分板
、內野看台沒有頂棚等諸多的問題,台中市政府之成為市井之間的笑柄,
幾乎是無可避免的結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對於在大選年中誓言要爭取連
任的市長胡志強而言,真是情何以堪。
因此,胡志強在媒體問詢他:「台中市為何會蓋一個沒有計分板的棒球場
?」此一問題時,便情緒激烈地反問:「棒球場可能沒有計分板嗎?」
胡
志強甚至高分貝地反擊外界的質疑:「國際棒球場所有的施工細節,市府
都已經在全力處理,在國際棒球場還沒有完工之前,沒有人有資格說它是
一個沒有計分板的棒球場。」
只是胡志強這樣的思考邏輯顯然大有問題。如果真如他所言:「在國際棒
球場還沒有完工之前,沒有人有資格說它是一個沒有計分板的棒球場。」
就如同一位喝醉酒的駕駛面對別人勸別酒後開車,竟然回答說:「在還沒
有出車禍之前,沒有人有資格說我已經喝醉了。」如果這樣的說法可以成
立的話,那麼市府的一切施政何必要市議會的監督?難道凡事都要等到出
事的一刻到來,外界能夠指責市府的失職?只是此時錯都已鑄成,事後的
指責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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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sinTai:其實他們是要用黑板當計分板... 61.64.89.5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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