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敦義六年多前競選高雄市長時,遭高雄市議員陳春生爆料,曾和一名女記者有曖昧
談話,不過,陳春生拿出的錄音帶,經過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是變造的,陳春生遭法院
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且褫奪公權一年,緩刑兩年確定。(陳鳳如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立委吳敦義在和謝長廷競選高雄市長時,市議員陳春生突然召開記者會,
拿出一卷疑似吳敦義和女記者談話曖昧錄音帶,指稱吳敦義有婚外情,還要吳敦義退出選
舉並公開道歉,吳敦義認為錄音帶造假,因此,控告陳春生意圖使人不當選。
案件上訴經過最高法院審理後,雖然陳春生一直堅持這捲朋友給他的錄音帶,沒有剪接、
也沒有經過變造,不過,最高院根據檢察官送美國紐約OWL實驗室的錄音帶鑑定報告,
認為錄音帶是出於變造,加上陳春生雖然主張,他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言論,應該
不構成誹謗,但法院認為在這起事件中,陳春生在沒有經過查證之前,就任意指控吳敦義
和女記者之前有婚外情,還散佈謠言、大肆渲染,意圖使吳敦義不當選,已經違反選罷法
,所以,判決陳春生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一年,並且獲得兩年緩刑宣
告,全案就此確定,不得上訴。
http://news.yam.com/bcc/politics/200509/20050923154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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