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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健保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評結:重新裁定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五日電
台北市政府就健保(新聞、網站)補助款爭議提出行政訴訟,今年五月間雖被台北高等
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經北市府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評結,認為原法院從程序
上駁回裁定並不洽當,因此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新裁定,而北市府另聲請停止執
行事項抗告部分也予發回。不過其餘抗告均駁回。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北市府不服健保局去年二月十二日函催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
年度到九十一年度應撥未撥的健保補助款新台幣一百多億元,並限於文到二個月內繳
納,如逾期未繳,將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強制執行的函文,經提起訴願被駁回後提
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原處分的執行及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此函文並非具有法效性的行政處分裁定駁回
,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並非如此。
換句話說,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此爭議函文是第二次裁決,是一種行政處分,但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院認為並非行政處分,不得提起行政訴訟,在程序上逕予裁定
駁回做法並不洽當,因此廢棄原裁定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詳細審酌兩造實體主張
,但另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不存在及定暫時狀態部分則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北市府與中央健保局的健保補助欠款爭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五月間宣判,法官
裁定北市府所提訴訟,不符正確的行政訴訟程序,將北市府所提兩項行政訴訟駁回,
北市府敗訴,必須清償積欠中央健保局的欠款一百多億元。
當時北市府除表示遺憾,也在法定期限內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促行政法院就此
案進行實體裁決,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將全案評結,做出裁定。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評結結果,將原裁定關於駁回抗告人(北市府)先位之訴(撤銷訴
訟)及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其餘抗告駁回,但北市府另聲請
停止執行事件抗告部分,也同樣將原裁定廢棄並發回。930715
http://tw.news.yahoo.com/040715/43/t1m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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