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呵呵..究竟是誰在丟臉呀...
很明顯是你
: (
: 我又究竟幫馬市府凹什麼東西呀?整個討論就是在討論
: 陳水扁任內有沒有Y網友說的 符合天母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關馬市府什麼事呀?
: 馬英九蓋不蓋此條我都無所謂..
: 我可沒有支持過什麼「天母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
陳水扁任內說打算用黃大洲的規劃蓋一條連接天母跟東區的道路
馬英九上台後覺得該蓋所以送了件
陳水扁任內此案從未進入實質討論
馬英九任內開始跑行政程序 並被天母選出的民新議員連手反對
你到底搞不搞得清楚狀況?
: 引你在3165篇所寫的(網友可以去看當時他的口氣)
: : 本來之前還有個PLAN
: : 是什麼母雞快速道路這又是誰提的?
: > 母雞快速道路也是政府資訊化時代之前的規劃案 所以網路上並沒有確切的規劃時間
: > 我腦海中略有印象 不過我一直當這是畫大餅 所以也不想在這邊主張
: > 只是從馬英九1998年10月23號的競選文宣 我們可以知道絕對不是陳水扁提的
: ^^^^^^^^^^^^^^^^^^^^^^^^^^^^
: 這是你信誓旦旦的..說這項提議絕對不是陳水扁提的
: 還要版主幫你M文
母雞快本來就是黃大洲提的啊 不然哪來規畫案 "提"可能是"說過"
但是"提案"的"提"很明顯才是這邊的意思
: >假如版主不想讓這變護馬版 麻煩m起來 不然某幾些人不做功課一直吵同個問題很煩人的
: 結果
: 在陳水扁的跨世紀承諾-101行動方案第十三條
: 明明就提到母雞快速道路
: > 第十三號行動方案
: > 公元2000年母雞快速道路即將動工,於公元2004年全線通車-,自天母到信義
: > 計畫區只要12分鐘的車程。
: 這麼切確正著的證據
: 你也這麼不知羞恥的..硬凹不認錯..
你不懂還在自以為"切確正著"?
: 還不斷的強辯說什麼
: 「徵收土地跟建母雞快速道路沒有關係」
: 人家雜誌都寫得很清楚
: 跟軍方要土地是為了要建母雞快速道路
: 你硬扯不是
要土地不是徵收 要地不用還 徵收是要還的
當然你連徵收的法效為何都不知道
就不用期待你懂其中差別了:)
: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613/613-025.html
: 一位軍方高階將領便強調,以聯勤二○二廠為例,陳水扁一直要求軍方遷廠,又始
: 終缺乏協調的誠意,連「母雞快速道路」也是一再要求軍方提供空間,「其他民間單位
: ,「其他民間單位卻一公分也不必退讓。」
: 現在明明
: 已經告訴你興建母雞快速道路是陳水扁
: 當年的主張
: 你又告訴大家陳水扁只是計畫並沒有提環評,不代表他會做
: (
: 廢話...我也知道..
: 他當年是規劃2000年才會動工
: 1998年他就已經不在台北市府了..
: 當然環評是接下來的後人做..
: )
環評法規定 所有工程是要過環評才能動 環評制度基本上是一種外審
還沒送還評甚至連程序都還沒有跑(只是黃任內的一篇計劃)
在你眼中就叫"建"了喔?
用這個標準 馬市長的政績可能比我想的還少
: 你改來改去(那計畫陳水扁沒有提的...土地徵收跟要建沒關係..環評還沒提)
: 難道你丟臉丟的還不夠嗎?
1.丟不丟臉不是你我二人決定 不過你可以照照鏡子看自己
2.我哪時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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