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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11.23.10.83/news_serch_news.asp?News_class_NO=07&News_no=5983&Up_date =2005/09/11 http://211.23.10.83/news_serch_news.asp?News_class_NO=07&News_no=6057&Up_date =2005/09/12 台北孔廟之入祀問題 ◎鄭欽仁 8月30日有兩報章報導台北孔廟欲將先賢分別入祀「崇文祠」與「弘道祠」,初審通過 的有連橫、蔣渭水等人,但以明志書院推動北台灣學風的鄭用錫、鄭用鑑卻被排除,引 起鄭武勇的質疑,但對所謂專家的評審確有商榷餘地。 鄭用錫、鄭用鑑被排除的一理由 鄭用錫、鄭用鑑被排斥的理由,聯合報記載:「但以明志書院推動北台灣學風的鄭用鑑 卻因『功不在北市』被排除」,又載:「在清朝被喻為『開台進士』的鄭用錫、在明志 書院執教30年的鄭用鑑堂兄弟卻被專家以『對在地無功』為由刷掉」。但令人質疑的是 台南市人的連橫卻「在地有功」? 教育與著作對北台灣的貢獻 兩鄭(鄭用錫、鄭用鑑)對「北台灣」的教育都有卓越貢獻,為了一般讀者方便檢閱, 就參考近年出版的『台灣歷史辭典』對鄭用錫的描述:「1837年春辭官歸里,講學於明 志書院。」當時地方分類械鬥頻仍,他的「勸和論」文章在當時非常有貢獻。 當然,鄭用錫除了『淡水廳志稿』等著作之外,在鴉片戰爭時有武功,但不涉及本文所 論,故不多說明,唯「卒後於1871年詔准祀鄉賢祠」的人竟不能入祀孔廟,咄咄怪事。 其次關於鄭用鑑的描述:「1825年通過貢生選拔,成為北台首位拔元,次年,參加禮部 覆試,...以教職選用,遂於明志書院課業授徒,30年間作育英才無數,淡北陳維英即 其高弟。用鑑雖是學術中人,但對地方事物的建設,不落人後,如重修文廟、文昌宮、 明倫堂、又如義塚、義渡、義倉等,皆慷慨贊力;不過大抵仍厲文教型士紳,所參與的 公共事務,亦以文教建設為多,卒後列祀鄉賢祠中。」以上所述,鄭用鑑在明志書院教 學30年,而且明示其為文教型人物,卒後也是「列祀鄉賢祠中」竟被評審專家排除,也 是怪事。 有關連橫之著作,經評審人肯定,至於兩鄭文史之著作,評審人是否翻閱,一探究竟? 辭書謂兩鄭編纂之『淡水廳志』,「原已亡佚,近日重現,為台灣分館所藏,是研究清 代淡水廳之珍貴史料」。而淡水廳之範圍,包括台北市、甚至大台北地區,豈是「功不 在北市」、「對在地無功」?有人「質疑孔廟『大小眼』,市府分明有兩套標準」(見 聯合報);確實量人之尺有長短,質疑無不當,市府與孔廟是否應善加檢討,還是嚴詞 「駁斥」? 明志書院教育台北人 兩鄭執教明志書院,作育英才,入祀孔廟的陳維英即是鄭用鑑的弟子。在開拓的時代, 初有文教,明志書院在北台灣扮演的角色是很重要的。遠在東漢時代,甚至有負笈尋師 ,何況是十八世紀的時代。 鄧運林主編給中小學的補充教材『北台灣人文之旅』就有一節「北台書院首明志k泰山 」,敘述1744(乾隆9)年在新庄街成立義學,到1763年以後改稱明志書院,後來移到 竹塹(今新竹市),但當時淡水廳的廳治是在新竹,故新竹在當時是行政與文教中心, 諒是明志書院移徒的原因之一。明志書院當然影響北台灣,聞名的學人陳維英是大龍峒 人,師事鄭用鑑、陳維英入祀,其師竟被排除在外。 由行政管轄區的考察 從行政管轄範圍來說,現在的大台北和孔廟是屬於淡水廳。1723(雍正元)年增設「彰 化縣」與「淡水廳」,淡水廳的長官是「淡水捕盜同知」,辦公處設在彰化城。1731( 雍正9)年起,清廷又將彰化縣大甲溪以北的地區劃歸淡水同知處理,並且將廳治移到 竹塹(今新竹市)。從此以後,淡水廳的區域包括大甲溪以北所有地區,所以今日的大 台北地區皆由廳治設在新竹的淡水廳管轄。由此看來,今之孔廟入祀是否要以淡水廳管 轄為範圍,也是一方案。 其後行政區劃有沿革,到了1875(光緒元)年淡水廳撤銷,就其原疆域設立「台北府」 ,其管轄之下有「新竹縣」、「淡水縣」、「噶瑪蘭廳」和「基隆廳」等。今孔廟將人 物入祀,要不要以此「台北府」管轄為準?若是如此,新竹縣等四縣都應在內;如此, 能排鄭用錫、鄭用鑑? 評審標準因人而異 接下來的問題是評審的標準,因人而異,因此有所謂的「消極條件說」;且看初審會主 席孔廟主委何鴻榮的說法:「初審會議主要著重在消極條件部分,例如鄭用錫、鄭用鑑 及李郁階等人因所屬的明志書院最後設在新竹,雖符合當時廣義的北台,但因與會人士 主張必須限制,以免未來太過廣泛,所以才暫不列入,並不是他們積極資格不符。」( 見中國時報) 但這裡有幾個問題:(一)孔廟是以前設立的,不是今天才設立的,其本身就是歷史問題 ;那麼,要不要採「台北府」或更早的「淡水廳」管轄範圍為準?(二)「與會人士主張 必須限制,以免太過廣泛」;如此則責在「與會人士」。他們明知應「符合當時」的條 件,卻做如此裁決。(三)行政區域的考察是必須的,但不論是「消極的」或「積極的」 ,總不能將台南人的連橫列入崇文祠,此是將人民大眾當做歷史知識白癡,還是地理知 識的白癡? 馬屁文化陷馬市長於不義 連橫入祀不合條件,李乾朗認為「入祀台南孔廟更適合」,「但其他學者以弘揚人士不 受地域限制為由,仍將連橫列入」(見聯合報);如此做法,還有什麼「消極條件說」 ?真不愧是量人大小,尺有長短。這也能看出學者們對權勢真能揣摩心意和體恤有加了 ,但不要什麼學問方法。 這樣的馬屁文化卻陷馬英九市長於不義。連戰剛從國民黨主席之位卸任,馬踵其後;正 逢國民黨的人事風風雨雨之際,若連橫在九月中的「孔廟入祀審議委員會議」通過,而 與審查條件不合,如何掩人耳目?若是複審落馬,則馬市長對連戰不免尷尬而難於交代 ,難免又是一陣風風雨雨。初審專家沒有擔當,不是陷馬市長於不義?正如俗話所說的 ,拍馬屁拍到馬腿上了。又孔廟執行祕書杜美芬「駁斥」大小眼說法,還要攻訐別人, 「外界勿做政治化聯想」,可能嗎?近年來常看到搞「政治化」的人常指責對方搞「政 治化」,先下手為強。 連橫問題如何了斷 連橫著『台灣通史』,已故楊雲萍教授在生前與連橫熟識,楊謂其書有偽造史料之處, 是否如此,評審會的專家應有所聞,不能當耳邊風。  在日本帝國主義統治下,台灣人發起文化社會運動而提倡禁吸鴉片(阿片),但連橫 受總督府重金,1930(昭和5)年3月2日在『台灣日日新報』刊載「新阿片政策謳歌論 」,文章說:「台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惰也,非退守也。平心而論,我輩 今日得享受土地物產之利者,非我先民之功乎。而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再 接再厲,以造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之毒乎。」 這一篇禮讚鴉片,不僅受當時台灣民眾黨批評,台灣人惡之,連橫逐赴中國大陸,1936 年6月死在上海。一般記事以連橫為台南人,僅以出生之地、無關認同,不知如此論斷 足以彰顯史事? (作台灣心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