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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601 +112004070300143,00.html 2004.07.03 中國時報 圓山風景區 運動場 不拆 攤販 就地合法 林諭林/台北報導 北市圓山風景區早年未能有效管理,圓山飯店東側山麓遭民眾濫建約二百五十處運 動場地,惟考量民眾確有運動休憩需求,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日表示,只要這些場地開放 公用,將不會強制拆除,但要求北市交通局三個月內與使用者訂定認養契約,便於管理 。 此外,對於圓山風景區登山步道入口處清晨違規攤販雲集,馬英九也指示北市建設 局與警察局逐一清查,成立設攤專區集中管理,讓現有攤販得以就地合法。 圓山風景區總面積約一百廿五公頃,土地使用現況包括軍事管制區、圓山飯店、劍 潭活動中心、美僑協會、中央廣播電台、劍潭公園及北安公園等,由於鄰近市區,每天 清晨都有二千名以上居民在此運動休閒。 台北市政府昨日探討圓山風景區開發案時,交通局表示,為保護山坡地資源及維持 公用目的,建議圓山風景區不應委託民間開發,而是維持現有林相,配合改善管理現況 。 交通局表示,由於民國四十年至六十年間,圓山飯店後方山麓遭民眾私建多達二百 五十處運動場,場地型式紛亂,且部分設施老舊、損壞,有公共安全之虞,且每天清晨 五時至九時,風景區出入口出現許多賣食物、蔬菜、日用品或衣物的攤販,也造成環境 髒亂。 警察局也表示,圓山風景區經常出現的攤商約十四攤,沒有攤架,都以擺地攤方式 販賣商品。 對於種種管理亂象,馬英九表示,二百多處運動場只要不佔為私有、排斥他人使用 ,市府不會干預現況,但務必建立秩序,要求交通局與運動場使用單位溝通,讓使用單 位以「認養」模式管理場地,明訂權利義務,無人認養的場地還可以公開徵求認養單位 ,協助市府管理,提供民眾更安全舒適的運動休憩環境,三個月後再提出執行成效。 攤販問題部分,北市副秘書長劉寶貴表示,由於多數風景區都有攤販需求,建議以 管理代替取締。馬英九也要求建設局與警察局評估設攤規模與管理方式,在符合安全衛 生原則下,輔導成立合法的攤販集中區。 至於美僑協會向市府租地合約到期問題,馬英九表示,雖然議會九十一年預算但書 曾表示,九十二年底租約到期即不再續租,但他認為北市近年積極對外招商,若不續租 會讓美商感覺台北沒有招商誠意,指示相關單位再與議會溝通,給予續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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