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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批踢踢版眾太笨還是你太X? ※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想看獵人出醜的版友可從文末看起:) : : 天母運動公園沒有職棒的時候 並沒有增加住宅密度跟交通流量 : 我當時跟y版友爭議的是 : 他說[符合天母住宅區的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我當時就完全不認同.. 他那句話是引用我說的 我的論證是仍然部分有效的陽明山管理局都市計畫 不是你認不認同的關係 : 拜託..陳水扁花了兩百億 : 蓋了一個天母運動公園... : 怎麼可能會有所謂[符合天母住宅區的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拜託兩百億耶.. : 全台灣可能還有不少縣市 : 一年預算不到兩百億耶... : 花個兩百億建了一個運動公園 : 叫做[符合天母住宅區的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講出來不會被人家笑嗎? 就說了 是體院要遷校 所以送個運動公園 因為體院在北寧路佔去太多發展可能 另外土地是黃大洲徵收的 依土地徵收條例在期限內必需要開發完成 否則必須發還民間原地主 陳水扁只是繼續執行黃的規劃 你不看清楚就別回嘛 : 而且陳水扁 : 還不斷的徵收土地 設計了母雞快速道路 : 準備在2004年完工這項快速道路.. : 請教這叫什麼[符合天母住宅區的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母雞快是黃設計的(當然從前文我們知道你不懂都市設計的流程 就別再丟臉了吧) 陳水扁當時打算繼續完成 但尚無動作 而先以換地(不是徵收 沒有"向軍方徵收"這事) 取得軍方在台北市的閒置土地 真正開闢的行動是在馬市府任內送出的 : : 那這是什麼 : : http://ncp.tcg.gov.tw/ncp/data/peito920721.doc : : "「北投線空中纜車計畫BOT案」 : : 招商簡介 :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規劃單位: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 :      聯美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各級政府對於工程的規劃都是外包給民間的 各種運輸工具的報價都是顧問公司開的 : : 你再坳嘛= = : 真是有毛病 : 拜託..我們爭議點是在 : 票價有沒有所謂的300元 : 拜託..你給我的BOT案有沒有...哪一個地方有提到票價的呀 這不是規畫書 只是要告訴你規畫都是民間包的 真的規畫書我前面就說過了並沒上網 像你這種躲在網路小世界的人當然啥都不知道 你不懂又不看清楚別人說的話 是因為你閱讀有什麼困難嗎? 有的話就別浪費網路資源了吧! : 拜託你拿出來好不好.. : 拜託你拿出來好不好!!!!!!! : (你拿的這個我早就看過了...我還以為你會拿什麼我不知道的東西勒.. : 笑死人...拿這個...好懂好厲害唷) : 而我講所謂研究報告跟執行差距部分 : 最大的差異 : 就是會出現在票價... : 當初高鐵要建時 : 交通部核定台北到台南票價僅1065元 : 經過時空的變遷環境的影響..(包含票價對台鐵的影響) : 還會是1065元嗎? : 最好會是啦..無知.. 無知的是你喔 核定票價的意義是提供一幅度讓高鐵公司提出實定價 當中就計算過時間與物價成本 你引的新聞的白話文其實說的是1. 高鐵將來票價不會如同核定票價一樣高 2.高鐵公司基於合約授權 可以與交通部商討新的計算公式 但不可能出現太大的差異 另外馬市府規劃北纜時程可是二年期的 原來台北市的物價波動那麼劇烈 兩年可以從三百多跌到兩位數? 不要再丟臉了吧獵人先生! : 台南台北票價1065?高鐵否認 :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  外傳台灣高鐵已訂出高鐵列車票價,高鐵局與台灣高鐵公司昨(廿二)日同聲否認, : 台灣高鐵表示,目前尚未與交通部協調運價費率,根本無法定出票價。 :  外傳台灣高鐵已定出年底營運後的票價,台北左營票價為一千一百七十七元,台北台 : 南票價為一千零六十五元,台灣高鐵指出,外傳純屬臆測,是根據五年前交通部核定之 : 每公里三點四五九元運價費率所推算,但因目前物價指數與五年前投標時並不一致,基 : 礎運價費率仍有待與交通部協調後才能確定,目前根本沒有訂出票價。 :  高鐵局副局長蔡定彥表示,高鐵局同意台灣高鐵的票價定價原則為基礎運價費率乘上 ^^^^^^^^^^^^^^^^^^^^^^^^^^^^^^^^^^^^^^^^^^^^^^^^^^ : 哩程,再予台灣高鐵百分之二十的調整範圍,即使台灣高鐵依未來計算的基礎運價費率 ^^^^^^^^^^^^^^^^^^^^^^^^^^^^^^^^^^^^^^^ : 定出票價,仍必需送交通部費率委員會核備,但目前高鐵票價相關行政程序仍未展開。 : : 不懂就承認不要護馬護到那麼沒格調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35.238
beefsoup:我看他大概從此會潛水一陣子了吧... 220.130.2.97 05/18
> -------------------------------------------------------------------------- < 作者: 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 proma 標題: Re: 陳威仁:抗議很久了 時間: Fri May 20 13:07:31 2005 ※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呵呵..究竟是誰在丟臉呀... 很明顯是你 : ( : 我又究竟幫馬市府凹什麼東西呀?整個討論就是在討論 : 陳水扁任內有沒有Y網友說的 符合天母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關馬市府什麼事呀? : 馬英九蓋不蓋此條我都無所謂.. : 我可沒有支持過什麼「天母低度利用與開發的原則」 : ) 陳水扁任內說打算用黃大洲的規劃蓋一條連接天母跟東區的道路 馬英九上台後覺得該蓋所以送了件 陳水扁任內此案從未進入實質討論 馬英九任內開始跑行政程序 並被天母選出的民新議員連手反對 你到底搞不搞得清楚狀況? : 引你在3165篇所寫的(網友可以去看當時他的口氣) : : 本來之前還有個PLAN : : 是什麼母雞快速道路這又是誰提的? : > 母雞快速道路也是政府資訊化時代之前的規劃案 所以網路上並沒有確切的規劃時間 : > 我腦海中略有印象 不過我一直當這是畫大餅 所以也不想在這邊主張 : > 只是從馬英九1998年10月23號的競選文宣 我們可以知道絕對不是陳水扁提的 : ^^^^^^^^^^^^^^^^^^^^^^^^^^^^ : 這是你信誓旦旦的..說這項提議絕對不是陳水扁提的 : 還要版主幫你M文 母雞快本來就是黃大洲提的啊 不然哪來規畫案 "提"可能是"說過" 但是"提案"的"提"很明顯才是這邊的意思 : >假如版主不想讓這變護馬版 麻煩m起來 不然某幾些人不做功課一直吵同個問題很煩人的 : 結果 : 在陳水扁的跨世紀承諾-101行動方案第十三條 : 明明就提到母雞快速道路 : > 第十三號行動方案 : > 公元2000年母雞快速道路即將動工,於公元2004年全線通車-,自天母到信義 : > 計畫區只要12分鐘的車程。 : 這麼切確正著的證據 : 你也這麼不知羞恥的..硬凹不認錯.. 你不懂還在自以為"切確正著"? : 還不斷的強辯說什麼 : 「徵收土地跟建母雞快速道路沒有關係」 : 人家雜誌都寫得很清楚 : 跟軍方要土地是為了要建母雞快速道路 : 你硬扯不是 要土地不是徵收 要地不用還 徵收是要還的 當然你連徵收的法效為何都不知道 就不用期待你懂其中差別了:) :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613/613-025.html :   一位軍方高階將領便強調,以聯勤二○二廠為例,陳水扁一直要求軍方遷廠,又始 : 終缺乏協調的誠意,連「母雞快速道路」也是一再要求軍方提供空間,「其他民間單位 : ,「其他民間單位卻一公分也不必退讓。」 : 現在明明 : 已經告訴你興建母雞快速道路是陳水扁 : 當年的主張 : 你又告訴大家陳水扁只是計畫並沒有提環評,不代表他會做 : ( : 廢話...我也知道.. : 他當年是規劃2000年才會動工 : 1998年他就已經不在台北市府了.. : 當然環評是接下來的後人做.. : ) 環評法規定 所有工程是要過環評才能動 環評制度基本上是一種外審 還沒送還評甚至連程序都還沒有跑(只是黃任內的一篇計劃) 在你眼中就叫"建"了喔? 用這個標準 馬市長的政績可能比我想的還少 : 你改來改去(那計畫陳水扁沒有提的...土地徵收跟要建沒關係..環評還沒提) : 難道你丟臉丟的還不夠嗎? 1.丟不丟臉不是你我二人決定 不過你可以照照鏡子看自己 2.我哪時改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35.238 > -------------------------------------------------------------------------- < 作者: 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 proma 標題: Re: 陳威仁:抗議很久了 時間: Fri May 20 14:31:20 2005 當然 反正你其他明顯錯誤什麼鬼都放不出來了 只好退到這一步 不過你這邊在怎麼坳(其實任何人只要上一下搜尋引擎就知道你怎麼搞) 還是一樣在鬼扯淡 所謂母雞快速道路是天母快速道路的變型 是馬英九1998年的文宣品寫的 但是馬的幕僚犯了錯 我之前引用只是要那句證明此路在黃大洲時代計劃 所以沒點出來 可是你還是一直犯錯下去 母雞快速道路其實在最早的時候 是"新天母"快速道路的另一替選案 是"連接"而不是"取代""天母"快速道路的 所謂的天母快速道路還沒到天母 而是今天的堤頂大道 這些無論是市府施政報告 或是董智森為98年初為陳水扁市長任期寫的評論(當時二人已開始交惡) 或者是交通局的各種委託報告 上面都看得到 1996年國防部開始構思博愛計劃 發展局才打算把所謂母雞快速道路重新提出 並打算以此取代"新天母"快速道路 但後來陳水扁否決了此一方案 但陳水扁在此前就以此規劃案做為爭取土地的籌碼 此外發展局只是規畫單位 都市計畫道路規畫後要工務單位提出申請環評才啟動 所以陳水扁任內沒這回事 後來馬英九合併兩案並打算開工 並且將其分為雞南山與天母兩段 此外還配合有市府研究單位一直擬議中的雙溪兩岸沿河快速道路 後來在前案中 民進黨議員高建智 天母地區天和 三玉為首各里 在後案中 至善路居民與新黨魏億龍議員 都大力反對 所以兩條道路才被暫緩 據我從交通局直接得知的消息是短期內不會動工 另外現在要開的是東"湖山"區連外道路 不是什麼東區聯外快速道路 這兩案不一樣 您的的確確在放屁 ※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我懶得回應你啦.. : 先說母雞快速道路 : 是所謂天母快速道路的變形.. : 在黃大洲時代此案..不叫所謂的母雞快速道路 : 而在陳水扁時代才有所謂的母雞快速道路.(乃根據天母快速道路過來的) : 原本黃大洲的計畫是由天母拉一條道路往東接提頂大道 : 在陳水扁任內變成南接雞南山在東接提頂大道 : 但由於沿途經過國防部的禁建區 : 故推動所屬不易(所以陳水扁才要去跟軍方要土地) : 到了馬英九時代又改名叫做 : 新天母快速道路 : 但是由於北市府的預算有限 : 再加上天母居民的反對 : 所以針對 : 三條快速道路 : 外雙溪、新天母、北市東區聯外 : 只選北市東區聯外快速道路 : 陳水扁任內不做是因為跟軍方要土地要時間 : 不是他不做 : 要可以做、他早就做 : 哪來的天母低度開發原則 : 聽某人在放屁 : > 母雞快速道路也是政府資訊化時代之前的規劃案 所以網路上並沒有確切的規劃時間 : > 我腦海中略有印象 不過我一直當這是畫大餅 所以也不想在這邊主張 : > 只是從馬英九1998年10月23號的競選文宣 我們可以知道絕對不是陳水扁提的 : > " 驃軍團開講 駁賀陳旦 : > 第十三號謊言剖析 : > 「母雞快速道路2000年動工,2004完工。」 : > 母雞快速道路也是天母快速道路的變型,早就有規劃案了,如果不是陳水扁當初堅持不 : > 做大工程,大家過兩年就可以享受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35.238
zzzaaazzz:你還回阿...他的文章我就跳過去省略了..140.119.129.127 05/20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192.192.35.238 (05/20 14:35)
calase:加油...218.167.199.111 05/20
> -------------------------------------------------------------------------- < 作者: eslite12 (recta sequi) 看板: proma 標題: Re: 陳威仁:抗議很久了 時間: Fri May 20 23:44:53 2005 可惜你的"證據" 根本是不相干的事實(可見搜尋引擎對於某些一知半解的人禍害多大) 你引這段資料 根本不能說明你說的"母雞快速道路是天母快速道路的變型" 母雞快速道路是黃大洲任內顧問公司對於新天母快速道路的替選方案之一 而目前的母雞快速道路只是新天母快速道路的變型 從我第一次提這條路就說過 當年研究案並未上網 像你這樣東找一下西找一下當然只能找些奇怪的東西充數 而你這段其實根本是在打你前文的巴掌 新天母快速道路只有雞南山與天母兩段 但天母快速道路連計程車司機或房地產商都知道就是堤頂大道 要當變型怎麼不是平行卻是前後連接的? 從這點就知道你又說錯了 所謂的母雞快事實上是要連大直橋的 不過工務局的網站圖已經更新拿掉了 要找又不去市政府就只能去舊書攤找大輿出的地圖 而且交通局委辦的新天母快速道路研究規劃是1999年才出爐 原來陳水扁覺得可以 進而交付研究的案子就勢必會做啊? 他"執行力"有那麼高啊? (為了避免你太盧 重申一次陳水扁否決的叫母雞快速道路 免得你又"打太快""看太快") 假如有方案馬市長又同意 怎麼會在就職一週年向議會的報告中說還在規劃呢? 至於母雞快速道路 陳水扁已在內部會議否決 以上資料需要網路原版的話新工處 交通局 台北市議會都找的到 你就別放屁了 當然我知道以上你可能還是會雞同鴨講不相信鬼扯一堆來回 只有最簡單明瞭的你才懂 我猜好歹有寫"陳水扁否決"的你會看懂吧 那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tmm/M.912179800.A/M.912180154.A/M .919361940.A.html 民國86年6月時,為配合軍方計畫將國防部及參謀本部、空軍總部遷 往大直的「博愛專案」,發展局曾提出結合大直當地公有地與私有地進行 都市計畫變更調整的計畫,規畫「母雞快速道路」,以替代天母環東快速 道路,並將雞南山違建戶以公共工程拆遷戶予以安置,然而此規畫構想後 來遭到陳市長否決, 資料來源:都市改革組織(白話文 台大城鄉所夏鑄九教授) ※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懶得理你 : 直接引證據 : 看誰說的對 : 有鑑於此,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曾於民國84年3月委託林同棪工程顧問公司完成 : 「環東(天母)快速道路工程先期規劃報告」,而都市發展局與交通局也先後委託鼎漢工 : 程顧問公司,於87年9月辦理「陽明山-天母-大直-復興北路快速道路初步路線規劃」案 : ,89年3月完成「新天母快速道路(雞南山段,北安路-至善路)工程先期規劃」之相關研 : 究,然由於規劃路線執行困難,以及對於新天母快速道路全線之環境影響評估(委託中딊: 媗U問工程司辦理中),因此,本計畫乃針對過去之相關規劃報告以及目前此地區之現況 : 與未來發展,研擬可行且適切之聯絡道路系統,以紓解陽明山、天母、士林等地區之交 : 通擁擠情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17.48
occupy:辛苦了 61.230.90.125 05/21
lostmind:只要不認輸,人人都可以不敗… 59.104.164.17 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