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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馬市長 請問 你把台北市每年那麼多的經費都花哪裡去了?????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不滿台北市政府核定的公車票價未反映成本,加上未依法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軍警票 優待票差額,台北市聯營公車業者揚言,要全面改回上車投現抗爭,藉癱瘓票證制 度,來凸顯問題的嚴重性。受影響除了一、二十萬名學生、軍警,還有持卡享轉乘 優惠的33萬公車族。 台北市公共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瓊忠上午證實,確實有業者強烈不滿並揚言 抗爭,公會認為這是業者在自救,但自救的方法很多,如全面退出市府的評鑑等, 不一定要全面收現,癱瘓票證制度。不過,若市府沒有善意回應,不排除採取這些 抗爭手段。 他說,北市聯營公車票證制度,票價目前是刷卡(悠遊卡)及投票兩種並行,如刷 卡全票一段票是15元,老殘優待票打5折是8元,學生軍警優待票打8折是12元。如投 現一律15元。業者若改回投現,影響最大的是一、二十萬學生及軍警,還有轉乘享 優惠的乘客,每天約有33萬人次。 因台北市長馬英九承諾8年不調漲公車票價,5年來均由市府編列預算補貼差額。今 年7月檢討時同意每段票調漲7角,約要編列16億元預算補助業者。 但聯營公車業者認為市府未反映實際成本,加上未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軍警票差額。 他們要求市府一定要補助學生軍警優待票的差額,否則一定抗爭,改回全面收現, 癱瘓票證制度。 業者說,根據交通部91年公布實施的「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只有老殘優待票 是依法有據,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差額,學生軍警票沒有優待,如果地方政府 一定要優待,也需編列預算支應。但市府始終未編列預算補助。業者說,北市聯營 公車學生軍警票待差額,以前都是由全票乘客交叉補貼的,91年後改由業者自行吸 收,非常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1.25
aquatales:上統社會的人是不搭公車的 219.84.10.157 08/30
aquatales: 流<--改錯字 219.84.10.157 08/30
wetteland:這種低能首長,啥正經事都做不好,只會作秀 219.68.25.140 08/30
joe2:你忘了穿heng ten的是沒資格去台北市的喔 218.166.63.210 08/30
> -------------------------------------------------------------------------- < 作者: fifer (大腦爆炸)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Mon Aug 30 23:59:51 2004 如果今天政府要沒收一個人的財產(沒有原因 只是缺錢) 那你會不會說"跟我無關!無所謂!" 還是你會跳出來指責政府野蠻?? 很多時候 很多事情都跟我們無關 可是如果我們對別人的事情都不關心 那麼哪一天換到我們! 是不是別人也不會關心我們?? 好吧! 你不關心我是覺得ok囉! 但是對於熱心的人 是不是應該多一點掌聲?? 畢竟我好像也沒看到他說什麼不當的字眼 只是把這個問題都到板上讓大家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03.150 > -------------------------------------------------------------------------- < 作者: kuloda (kuloda)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Tue Aug 31 11:18:04 2004 老人 孩童 跟身心障礙者是法令規定要補貼的 由市政府社會局跟交通局分擔 詳細內容可以看老人福利法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相關法規 至於學生軍警票依法是沒有優待的 業者說的沒錯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有規定大眾運輸要全票收費 所以學生軍警票的折扣不是法定的折扣 至於全面使用悠遊卡的折扣 是在搭乘捷運的時候 讓你享受八折的優惠 這是捷運公司以行銷票價的方式做的促銷行為 臺北市政府給的優惠算是比其他縣市多很多的.. 很多超過法規的折扣 市政府都是用行政力量去壓迫業者配合 所以業者一直怨聲載道 不過有些使用者看到這個居然在抱怨 在打馬 讓我感到莫名其妙 可能是看到黑影就開槍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2 > -------------------------------------------------------------------------- < 作者: kuloda (kuloda)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Tue Aug 31 11:33:56 2004 ※ 引述《lidance (東亞病夫)》之銘言: : 這個狀況是很複雜的政策所造成結果 : 但是卻和你的問題沒有關係 : 這整個問題可以簡單假設成以下的例子 : 搭公車成本就是要30塊 你搭的人出15塊 市政府補貼10塊 : 那還有5塊怎麼辦? 弄不到這5塊公車公司不要講賺錢 還會賠哩 : 所以公車公司跑去找市府問說:這5塊怎麼辦 : 市府:啊? : 當然實際的問題更複雜 還牽涉到轉乘的問題 : 這個問題早在五六年前 馬英九還沒當選的時候 : 我所屬的團隊就已經算出來了 : 這也是馬英九政策跳票的原因 : 你們一定以為是八年不漲價跳了 其實跳了不是這個 : (因為用優遊卡還是12塊??忘了) : 跳的是轉乘免費 : 原來馬英九的轉乘免費是怎樣的? : 捷運轉公車 一段公車免費 : 公車轉捷運 一段公車免費 : 公車轉捷運轉公車 第一個公車一段免費 : 捷運轉公車轉捷運 一段公車免費 : 公車轉公車 一段免費 : 是這個樣子低 可惜他的交通白皮書第一版機乎消失殆盡 : 最後一本存參在市議會的也被我無意間弄丟了 : 在第二版中已經改的差不多沒了 : 民進黨議員要打也沒資料可以用 真是可惜 : 不過 : 其實這個事並不好理解 : 所以最好很有把握 在來批判他 : 要批的方向就只有一個 : "白皮書裡的規畫完全沒有考慮到市府的財政能力" lidance說的很對 這個公車票價跟補貼涉及的內容非常複雜 公車 捷運 轉乘 夜間公車 再加上不同票種的排列組合 臺北市敬老一二 愛心一二 臺北縣敬老一二 愛心一二 優待票 學生軍警票 陪伴票單獨使用 陪伴使用 涉及到的補貼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社會局 捷運公司 臺北縣社會局 交通局 業者吸收等等 我想這個案子可以完全清楚的人 應該是不多 我每次在跟別人說明的時候 都要講解很多次 所以板上發言的諸位大哥 其實大部分內容都不正確 看到黑影就開槍 會讓真正懂的人 看的啼笑皆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2 > -------------------------------------------------------------------------- < 作者: AAQQUUAA ()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Tue Aug 31 12:01:50 2004 涉及到的補貼單位很多 不管怎樣 那現在實行了沒有?? 那現在的問題是怎樣咧 那篇報導第一句就是 沒有依法編列預算 問題複雜歸問題複雜 沒有依法編列預算是怎麼回事 我倒是還沒看到有人回應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2.225 > -------------------------------------------------------------------------- < 作者: kuloda (kuloda)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Tue Aug 31 13:42:54 2004 未依法編列預算是公車業者說的吧 基本上 依照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規定 是法律另有規定予以優待者,由中央機關協調相關機關編列預算補貼之 而學生軍警票並非依法要給予優惠的族群 自然沒有編列預算的問題 目前是都以行銷票價的名義在做(市政府半強迫 市議會也不准市府編預算) 另外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是91年公佈的 是在馬英九提出公車八年不漲價的政策支票後很久才公佈實施的 馬英九在新出現的法令限制跟議會不許編列預算的情況下 儘量以行政力量達成他的承諾 這樣大家覺得不好喔? 那或許過幾天他同意讓公車票價漲價 或是議會通過編列預算補貼 大家會比較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2
flytzeng:推這篇~! 211.23.16.183 08/31
giorno78:推 我也推 61.222.72.18 08/31
hyper5: OK 我接受 220.139.80.72 02/19
> -------------------------------------------------------------------------- < 作者: AAQQUUAA ()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Wed Sep 1 00:11:39 2004 你講的是第九條 不過第六條的那個"必要時 並得獎助之"是什麼意思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58.84 > -------------------------------------------------------------------------- < 作者: kuloda (kuloda) 看板: proma 標題: Re: 北市公車業抗爭 擬全面投現 時間: Wed Sep 1 10:03:06 2004 基本上一條一條解釋是有點累 不過第一 公車業者指的不是這條 第二 援用第六條也不正確,這條條文主要是針對提升大眾運輸服務 主管機關應該輔導A B C...之整合,並要時並獎助A B C的整合 而第九條才是針對大眾運輸票價的規定,公車業者也是援引這條 捷運公司之前在吵轉乘優惠的時候也是援引這條 就立法原意來講 這案子完全沒有第六條的問題 另外 獎助跟補貼是不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