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特拉案賠償20.8億 北市府不提再審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與法商馬特拉公司的仲裁官司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後,市府決定不提起
再審,將儘速照賠。賠償金額估算約廿億八千萬元,台北市長馬英九本周三將赴台
北市議會做專案報告。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和馬特拉公司纏訟十二年的仲裁訴訟,市府決定接受全額賠償的
判決,今天要在早餐會報中向馬英九做最後的報告。
八十二年十月六日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仲裁台北市政府要賠馬特拉十億九千萬元
,但市府不服,由捷運局在八十二年十一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幾番訴訟後
,今年七月底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當時市府粗估,賠款加上利息、訴訟費用,總金額高達新台幣廿億八千多萬元,利
息以每天十六萬元持續累積中。
台北市政府於七月底官司敗訴確定後,一度打算提再審;但八月中收到判決書後,
市府法規會、捷運局律師團一致認定提起再審過分勉強,為避免利息持續增加,市
府於九月中改傾向全額賠款了結。
台北市捷運局長常岐德表示,現在每天多增加的利息便有十六萬元,在勝算極低下
,若再審又敗訴,不知還要多花多少錢,不如一次了斷;市長也同意此做法。
因此台北市府日前函文議會,表示四年前議會已通過十億九千萬元賠款預算,現在
多的十億元,將由木柵線第一、二期保留款及動支第二期特別預算準備金支付;這
也已在四年前經議會通過核准支付,不會多追加一毛錢預算。
常岐德表示,四年前議會認為有勝算,才鼓勵市府繼續打官司;站在看緊市民荷包
的立場,在尊重法院判決下,相信此次送案核備,議員應不致推翻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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