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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 0601+112005101000178,00.html 2005.10.10  中國時報 馬特拉遭購併 市府償付20.8億 先確認債主 陳函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與法商馬特拉公司間的捷運工程爭議訴訟終告落幕,北市府確定將償付20.8 億元巨款,捷運工程局局長常岐德表示,在還款之前,必須先確認馬特拉公司的法律地 位,確立債務、債權人的關係,以免衍生後遺症。 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德國西門子集團購併原法國馬特拉交通公司95%股權,隔年五月在 巴黎舉辦正式國際媒體記者會,以「西門子-馬特拉」」(MATRA TRANSPORT INTERNATIONAL-AJoint Company of Matra and Siemens)全新名號亮相。 外傳馬特拉製造機電及地鐵的部門被德國人買走之後,存續下來的馬特拉不再製造地鐵 設備,轉與雷諾汽車合作生產汽車,並改名為 Matra Auto-mobile,目前隸屬法國最大 媒體集團之一 Lagardere。 據聞,當初併購談判時,馬特拉堅持保留對台北木柵線的所有權益,展現爭訟到底的決 心,據說未賣出的5%股權就是與台北的合約求償部分;馬特拉在敦化北路、民生東路 的大樓裡留下一間事務所,由兩名代表專責處理仲裁案,全案確定後,也將會撤離。 常岐德表示,馬特拉母公司在法國製造飛機、火箭、船隻,是相當大的國防工業,民國 七十七年與台北捷運簽約施工,八十二年起興訟索賠的馬特拉交通部門,六年前被西門 子併購,原先的馬特拉公司變成怎樣,市府方面無法赴法查證,不清楚索賠單位的身分 和法律地位是否仍存在?市府必須確保這一筆巨款是付給了法律上有效力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