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硬凹的他們的黨)
看板a-bian
標題Re: 台電公司遭判 應支付台北市府道路使用費
時間Fri Nov 19 00:13:44 2004
台電可以試著把台北市政府收的錢,攤到台北市民的電費上,
這樣壓力在誰身上就很難說了。
至於台電肩負「供給大眾用電」的公共任務,
收取的電費價格「歧視台北市民」會不會違反平等原則?
我是認為不會。
因為這筆錢是台電的營運成本,如果不對台北市民漲價,
那形同是由全民去攤台北市政府收的稅,
這個結論反而更離譜吧?
※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然後我們要求市長使用辦公室要付費好了,
: 使用者付費啊!
: 一天租金五百塊,一個月以二十三天上班時數來算,
: 交個一兩萬來。
: 其實這是很好的議題,但是卻沒有議員善加利用。
: 市政府的無聊與以及沒有「格局」(他們最愛講的嘛~哈!)
--
he examines the
nightingale's code
still written on the fish truck that loads
my conscience explodes
the harmonicas play the
skeleton keys in the rain
and these
visions of Johanna are all that remain...
-- Seems Like a Freeze-Out / Dy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2.77
推 ClassicTZ:ㄜ...這樣我無法接受台北受惠 其他人墊錢 218.165.15.67 11/19
→ senza:台電還沒有說要漲價。可是如其他縣市跟進 61.62.3.21 11/19
→ senza:漲價是遲早的事情。 61.62.3.21 11/19
推 ClassicTZ:新聞好像有報另一縣(市)也要 (台中? 忘了 218.165.15.6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