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xo (good)
看板proma
標題[閒聊] 馬主席酒後大掏錢的義舉
時間Sat Sep 17 18:17:29 2005
應c馬迷要求,特別找舊新聞讓馬迷見識馬英九主席瀟灑的風範。
2005.08.12 中國時報
林諭林/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前日中午上班期間至國民黨中央黨部與退休將領餐會,會中
大口乾杯舉動,違反自己民國八十九年公告實施的上班期間「禁酒令」,昨
日更引起在野市議員強烈批判,質疑馬英九酒後行為明顯high過頭,是身為
長官最糟的錯誤示範。面對外界責難,馬英九昨日扳起臉孔辯稱:「我有喝
,但是沒有喝醉。」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透過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羅智成主動聯繫媒體表示,國民
黨中央黨部宴請退休將領的場合特殊,向長輩致敬盛情難卻,他的確有喝酒
,但以後行為會更謹慎,將反省並對上班喝酒一事表達歉意,以後一樣會用
高標準要求團隊。
至於馬英九酒後被認為行為「失態」,在前日下午北市健康城市活動有獎徵
答時,不斷大動作揮手從口袋掏出鈔票發放,馬英九解釋,「我常常這樣用
有獎徵答方式,來增加活動的趣味。」
馬英九前日上午結束國民黨中常會,跟著國民黨主席連戰一起參加退休將領
餐會,一杯杯紅酒、高梁就在眾人「勸進」聲中,進了馬英九肚子,讓他脹
紅了臉久久不退。
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市政會議,就在馬英九要求下,由市府人
事處和研考會著手研議市府員工上班期間「禁酒考核辦法」,當時研考會並
強調,考核管理絕對是市府員工一體試用,沒有法外施恩的特殊待遇。
人事處在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也針對喝酒問題,發函市府各一級機
關及區公所,明文規定:「上班期間(含午餐)飲酒,視情節輕重,予以申
誡二次以上處分。」沒想到一向謹守分際的馬英九,依舊在公開場合不避諱
黃湯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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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ryToBe:馬英九不是市府員工 還是研考會法外開恩 要講清220.134.226.147 09/17
→ TryToBe:楚 不然怎麼遲遲未見那兩隻申誡?220.134.226.147 09/17
推 cccha:喔!~再來呢?唉~ 09/17 19:01
推 ymtseng:再來就沒有了... 馬市長有被怎麼樣了? 沒有! 09/17 19:21
推 iamsychen:謝謝指教 09/17 19:49
→ tetsuro:3樓你是不知道馬市長的慣例喔?再來就「謝謝指教」啦! 09/19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