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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扁銷單 當年總務林得銓「依慣例」
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11/17 03:44
幫阿扁座車罰單銷單的北市府前秘書處總務科長、現任秘書處五組組長林得銓昨天表示,
依規定罰單應由車輛管理人處理,但駕駛已離職, 他就依「慣例」處理。
台北市政府昨天還原特權銷單事件,指陳總統擔任市長期間座車有八張罰單未繳,全部由
現任市府秘書處五組組長林得銓銷單。
馬英九強調,前市長陳水扁特權銷單並非他主動爆料,是民進黨市議員羅宗勝、許富男前
天質詢座車違規事件,質疑他的座車共違規廿三次;經市府查證,發現其中七件是「陳水
扁市長」的違規。
馬英九說,他的十六件違規有一件申訴成功,其他都是自掏腰包繳款,沒有特權銷單。
市府新聞處長游梓翔表示,陳水扁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卸任市長除原七張,又發現一張罰單
未處理。
游梓翔說,八十八年起馬英九要求市府追繳逾期未繳罰單,時任總務科長的林得銓因為陳
水扁已經卸任,又無法聯絡上陳水扁的司機,便將這八張罰單交給交通裁決所銷單。
游梓翔強調,銷單在當時很普遍,光是八十九年銷單數就高達八百九十一件,「是有當時
的處理背景」;林得銓是否違反規定便宜行事或特權銷單,市府已將全案送人評會調查,
再決定如何處置。
陳水扁總統對特權銷單是否知情?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首長座車違規,座車司機若不說
,首長也未必知道。陳水扁市長任內另有民間友人提供賓士車,因為不知車牌號碼,無法
查知是否另有銷號。
【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第五組組長林得銓昨天說,幫前市長銷單當
時是很平常的事,他才請裁決所銷單。
對市府官員前天暗示是「陳水扁市長任內的機要」銷單,林得銓淡然地表示,七十三年他
進入市政府,他是公務員,為政府做事情,並不覺得自己是「扁系人馬」。
至於何謂「當時慣例」?八十九年銷單時的裁決所所長鄭佳良下午在議會解釋,裁決所同
仁會由議會收集欲銷單資料,將這些違規車輛視為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
執行任務,而不必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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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眼花還是怎樣?金溥聰說沒特權銷單,游梓翔卻說銷單很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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