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suro (母親ㄟ名叫台灣)
看板proma
標題馬英九使哈佛蒙羞
時間Wed Jan 28 09:49:51 2004
從來沒看過台北市長馬英九如此勇猛!不僅帶頭反對320和平公投,更集
大法官兼警察於一身,
先是自行宣判總統防衛性公投「違法」還不過癮,進而直
接指控國家元首為「現行犯」、「像小偷」。從「職業學生」開始,馬英九的戒嚴
身影真可以長留人間。
不過,馬英九恐怕應先向之前倡言要乾淨選舉的社會團體懺悔。
類此對
總統人身攻擊的負面選舉手法,暴露泛藍倡言的乾淨選舉,分明口是心非。身為
連宋競選總幹事,
馬英九的格調在那裡?
馬英九一向自詡法律人,但只要對照91年曲解地方制度法強行延後里長
選舉以及拒繳交中央健保費提出釋憲仍被打回票的數個例子,馬英九的法律素養
,早就教哈佛的學生羞與為伍,想不到的是,連刑法的「現行犯」都可以拿來指
控還諸人民權益的公投,
這可是連國內的法律系學生還不如。
事實上,小馬哥究竟懂不懂公投法第十七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的差異,其實
已不重要,他只能算是政治人,甚至連游揆自稱的政客都不如。
馬英九對於所有
他治下違法亂紀、貪瀆無能的下屬官員,一律寬大為懷,「刑不上於大夫」,口
稱嚴辦,實則輕放,從來就不曾以「現行犯」處置之。如今只是為了煽動選民抵
制公投,刻意曲解公投法的意旨,便用上了「現行犯」濫加指控總統,行政院發
言人林佳龍以「瘋狂」評其行徑,實猶不足以形容之。有了馬英九這樣的表現,
連宋其實可以不用選了。馬英九比超級大總統還更威風,連宋萬一當上大位,以
其如此多的把柄和毛病的程度,不怕一不小心就被馬英九給「斬立決」?偉哉,
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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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tdn/focus/news/200401/A02012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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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0.105
※ 編輯: tetsuro 來自: 61.30.10.105 (01/28 10:08)
→ zoea:麻煩如果是新聞 標題請加[新聞] thx!! 推 218.184.119.74 01/28
→ sshsshssh:這篇是報上的"評論" 算"新聞"嗎? 推 210.58.65.61 01/28
→ zoea:t兄 謝謝配合 :Q 推 218.184.119.74 01/28
→ tetsuro:應該的 我下次也會注意:) 推 61.30.9.166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