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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tdn/focus/news/200406/A04060680.html 「六四」15週年,台北市長馬英九在《聯合報》上發表了長文<和平民主兩岸趨同的歷史選 擇>,老實說,馬文是「滿紙荒唐言」,我們看了是「一把辛酸淚」。荒乎其唐的不只一樁 ,可說俯拾皆是,辛而酸之的,也是不知從何說起。過去是「蔣家政權」的「打手」,是 「開放社會」的「敵人」,今天竟而馬不知臉長的成為「民主」的代言人! 台灣民主發展可說血淚斑斑,馬英九不但沒有盡過絲毫力量,相反的,從來站在獨裁者蔣 氏家族的一邊,全力為專制的中國國民黨效犬馬之勞,何曾有過任何的反省與道歉?別的 不說,就以馬英九舉出國民黨「血腥鎮壓」為例的「美麗島事件」而言,馬英九正是「血 腥鎮壓」的鼓吹手,是反民主的健將。 馬英九從1976年2月開始參與《波士頓通訊》,到1981年離開美國,5年間一直沒有離開過 《波士頓通訊》,其間他有兩年擔任過主編,自言「寫了不下十萬字文章」。馬英九號稱 「不沾鍋」,然而《波士頓通訊》卻是馬不得不沾,不得不承認的「正字」商標。 台灣的美麗島事件一如中國的「六四」,都是獨裁政黨「血腥鎮壓」的「傑作」,馬英九 提到天安門前「駭人的一幕」,卻完全不談「美麗島」喊打喊殺的「駭人的一幕」,因為 「六四」是中共炮製的,「美麗島」事件則馬英九不能辭其咎。 為了證明言之不誣,服膺胡適「拿出證據」的「教言」,我們看《波士頓通訊》第九卷第 一期製作的〔「美麗島」高雄事件專輯〕。第一篇社論<人權不離口,當面下毒手>,光看 題目,就知道如何入人於罪了,不但定調是「暴行」,而且在司法尚未判決就「確定這次 暴動出於預謀,目的在製造社會動亂」,故而認定「美麗島雜誌這群人﹃人權不離口,當 面下毒手﹄的醜行」。第二篇以「MIT光華社」為名,指控美麗島是「野心人士」、「不法 之徒」,「藉民主、自由之名,以非民主的手段滿足個人的政治野心」,是「目無法紀」 ,第三篇的作者「友青」(馬英九的夫人叫周美青,不得不令人「聯想」翩翩)更呼籲 「政府應該依據法令施以懲治」。僅此三文,可概其餘,不必多徵引,就足以展示馬英九 的「今昔」。 馬英九可以「紀念六四」,卻從來沒有「紀念美麗島」過,更不必說「致台灣愛好民主人 士的公開信」了。透過美麗島事件才能感受2004年大選的歷史意義,而馬英九之所以「認 為這一次總統選舉暴露了許多問題」而「覺得失望」,同樣的,必須從美麗島事件去探索 ;美麗島事件既可以定位為「暴力」,輸了2004年大選的泛藍馬英九,如此定位2004年大 選,思過半了。 馬文謬誤多矣,先論其大者,有空再細論其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6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