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oct/20/today-fo5.htm
新聞眼╱套用泛藍邏輯 質疑附帶條件叫合理推測
記者鄒景雯╱特稿
馬英九大賣爭議黨產國發院給元利建設,究竟有沒有「附帶條件」?如果按照最近國民
黨打弊案的一貫邏輯,這應該是幾乎等於「事實」的一個合理的推測!
這個協助變更機關用地為都市用地的「條件」,可能白紙黑字寫在買賣合約書中,也可
能「烙印」在馬英九主席與民間公司的心上。北市議員已要求台北市長馬英九應該出示
合約書以昭公信,但不可得;那麼深刻在買賣雙方記憶中的承諾與默契,人民又要怎麼
讓它顯現吐實呢?
其實,國民黨政客近來追打高捷案、林文淵分紅的精神,已經提供了大眾一個很簡單的
查弊公式,可以直接套用在馬英九趕賣國發院土地的案例上,而且很快就可以得出結論
,不勞檢調插手就可三審定讞。
既然陳哲男曾去泰國,就「一定」是去關說,外加境外洗錢;林文淵領一千多張股票,
「一定」是「國庫通黨庫」拿去給民進黨;則「馬主席」賣地後,「馬市長」立刻交北
市都委會通過變更地目,「人證」與「物證」俱在,情節又搭配得天衣無縫,則還有什
麼好懷疑的呢?
君不見總統一說出任內絕不容許國發院地目變更案過關,馬主席兼馬市長馬上心神不寧
地重砲轟擊阿扁是帝制!如果土地變更不是「條件」,馬主席買賣已成交了,需要慌張
什麼?又如果這只是元利該關心的事,那馬市長又幹嘛越俎代庖地當眾叫囂呢?
種種的合理推測,加上種種不合理的演出,套句國民黨日來質疑民進黨的話,馬英九「
肯定」是左手幫右手、黨庫通私庫、再北市脅中央,想要快快落袋為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