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可以升業務助理, 當聯絡員也可以多報加班, 看來藍綠都一樣
啊, 可憐小老百姓啥都沒有, 既沒親戚又沒長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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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員加給照領 張宜君領錢不做事 議會助理痛批看不慣
【東森新聞報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長何鴻榮與女秘書張宜君傳出不倫戀緋聞,且被踢爆一起赴峇里島
出遊,雖然當事人極力否認。
但是,身兼府會聯絡員的張宜君,在府會聯繫活動中,卻傳出卻不常到市議會走動,
不太做事卻坐領高額加班費的消息,甚至有議員助理揚言,看不慣張宜君的作為。
何鴻榮遭指控,偕同女秘書不假出國,市府調查發現,何鴻榮的確有請3天假,由副
市長金溥聰批可,但並未註明出國休假,台北市長馬英九對這件事的說法則是,「
緋聞的部分,由何局長說明」,至於請假方面,根據市府內規,局處首長請假3天內
由副市長批核即可,所以何鴻榮的假單沒有寫明出國,僅請假手續有瑕疵,但是何
鴻榮的解釋是秘書不小心寫錯了。
對整件風波,市府高層認為,何鴻榮已出面說明,不會主動調查何鴻榮出國的問題
,也不會組成調查委員會,市府相信何鴻榮的解釋。
但是緋聞女主角的秘書張宜君的行事風格也是倍受爭議,市議員藍世聰表示,何鴻
榮今年8月接任民政局長,由張姓女秘書擔任府會聯絡員,自今年1月至3月,議會休
議非會期期間,張女加班費高達3、4萬元,加班時數將近160幾個小時,加班費高居
府會聯絡員第1名。
藍世聰說,府會聯絡員在開會期間,每天可多800元開會補助,未開會期間,各單位
通常不報加班,改採補休,但張女連1月過年期間也報加班24小時,2月還報69小時
,3月更報加班70小時,根據市府規定,報加班20小時以上,由首長核可及市府同
意,最高上限不得超過70小時,張姓女秘書所報的加班時數及加班費都在合法邊緣
。
不過像張女這樣提報高標準加班時數的情況,在市府各局處的府會連絡員間,可說
是少數中的少數,不少連府聯絡員私下都相當「羨慕」,有這麼好的長官「照顧」。
根據議員助理的說法,張宜君是民政局的府會聯絡員,但平常鮮少到市議會各議員
研究室走動,只有在何鴻榮出現時才會陪同,即使有事情,也是由別人轉交相關資
料,議員助理對她也頗有微詞,曾向何鴻榮反應,但是並沒有任何的改進。
議員助理認為,別的府會聯絡員都必需到辛苦的工作,才能提報加班費,張秘書所
享有的待遇,對其他府會連絡員來說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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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爛,已經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種元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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