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inpray ()
看板a-bian
標題[自由廣場]馬市長 少了 1/12
時間Mon Apr 11 02:13:54 2005
馬市長 少了 1/12
■陳昭姿
親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近日質詢,馬英九市長長期以來參加國民黨中常會都請公假出席
,一年時數多達二百三十小時,非常浮濫,根本是黨國不分。汪議員接著問,馬市長未來
如果當選黨主席,是否還會請公假參加中常會?馬英九竟然回答,還是會請公假。
政務官參加政黨中常會是否可以請公假,並無清楚條文規範。根據報導,民國八十三年四
月,考試院銓敘部曾經對此作出解釋「政務官可請公假參加政黨的中常會」。然而當時仍
是國民黨專制時代,是一個扭曲於「黨庫通國庫」、「功在黨國」、「黨工享受公保」、
「黨職即公職」的年代。
令人無法理解的是,這項解釋案竟然沿用到已政黨輪替的今天。馬英九即使認為請公假「
合法」,但是,身為哈佛法學博士,是否由衷認定這種黨政不分的行為是「合情」「合理
」的做法?難道,號稱對自己採行最高道德標準的馬英九市長,其實只能勉強守住爭議性
法條的底限?二百三十小時大約等於二十八個工作天,為了參加國民黨中常會,每年公假
私用一個月,形同台北市民選出一位「少了十二分之一」的市長。
民進黨政府究竟是未曾察覺,或是默許這種行為,為什麼提出質疑的竟是藍軍議員?莫非
今日執政黨也隨之沉淪,享受雨露均霑?無論國會或是政府,應當思考修法或重新解釋「
公務人員請假辦法」,讓昔日黨國不分的思維徹底消失在公務行政體系。
(作者為台灣北社副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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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83.49
推 dirak:老馬的道德標準是拿來指別人的,不適用於馬聖人140.112.253.180 04/11
推 prince: G馬的道德標準是拿來指別人的,不適用於馬聖人 140.112.66.66 04/11
推 holisong:參加自己黨的中常會可以請公假??這樣太爽了吧.. 140.129.39.186 04/11
推 heavenmusic:黨=國 當然會覺得可以請公假140.135.250.149 04/11
推 RingoYue:我覺得本文另一個重點是執政黨是否也這樣做 61.230.72.229 04/11
→ RingoYue:如果有也應該改進不然也淪為50步笑100步之流! 61.230.72.229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