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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珠.....甲等特考論文抄襲被阿扁抓包 考試院審查會撤銷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 決議文指修改他人資料為著作一部分,未加註明,核屬以「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 不正確結果;李表示將辭僑委會處長職。 記者劉時榮/台北報導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昨天一致決定,撤銷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李慶珠甲等特考及格資格 ,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這項決議將提報下週院會通過並公告後生效。 李慶珠獲悉考試院的決議後表示,她將辭去僑委會處長職務,並將循其他管道,證 明自己是清白的。 昨天考試院全院審查會經過四個多小時討論,出席人士一致通過下列決議文:送人 (指李慶珠)似他人論文及所撰之資料加以修改作為其本人著作之一部分,而未加註 明,用以送審,滿足參加七十七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要件,核屬以「不當 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爰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 吊銷其及格證書。 若下週院會通過昨天決議,李慶珠將是第二件被考試院撤銷甲考及格資格者;第一 件為前教育部體育司長張志滿,當時他的論文經教育部判定為翻譯國外著作,考試 院據教育部判定,予以撤銷資格。 本案係民眾李政動、國代許陽明、立委陳水扁,去年十月先後向考選部檢舉李慶珠 的甲考論文「我國人才外流與回流之探討」,乃抄自陳聰憲的碩士論文「我國輔導 留學生回國服務之研究」而引發。 根據檢舉資料,李慶珠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 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 五。經考選部調查結果,檢舉資料經認定有實據,李慶珠論文並有不合論文格式之 處。李慶珠本人則一再強調其論文並未抄襲,資料為陳聰憲所提供,她並持有陳聰 憲論文手稿;因係手稿,無法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註明出處。 不過,因「抄襲」不是法律用語,昨天會上並未對有無「抄襲」進行認定;而著作 發明審查規則是否適用本案,與會人士也有爭議,最後則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認定李 慶珠使用「不當方法」;該法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 果者,由考試院吊銷考試及格資格。 由於全院審查會成員幾與院會成員相同,昨天全院審查會除王曾才、曹伯一兩位考 試委員出國外,其餘均出席審查會,並一致通過上述決議文;若無重大變故,院會 下週將通過上項決議文。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吊銷後,其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也將喪 失。 據了解,會上從頭到尾均未動用表決;此外,也無人說及李慶珠論文沒問題,有試 委並認為,李慶珠所提供陳聰憲的手稿,更證明李慶珠使用詐術。考選部長王作榮 並提出一份聲明,與會者便據其聲明加以修改,最後成為決議文。 考試院主任秘書朱武獻表示,本案如經確定,李慶珠欲尋求行政救濟,將可向考試 院訴日及再訴願,再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相關新聞刊三版 【1994-02-25/聯合報/01版/】 「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 陳水扁肯定考試院做法 記者雷顯威/台北報導 在立法院質詢指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李慶珠涉嫌抄襲論文的立委陳水扁,昨晚獲悉考 試院會撤銷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後,發表聲明肯定考試院做法,他認為「遲來的正 義也是正義」。 陳水扁表示,本案經半年發展,考試院終於透過全會審查會,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二十二條規定,撤銷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吊銷及格證書,他個人發表三點聲明: 一、對考試院審查會無異議通過的結果表示尊重,並認為這是學術尊嚴、公平考試 以及全體國人的一次勝利。 二、本案雖然鬧得滿城風雨,並有特權介入,使得全案拖延經日,幾乎使真相蒙蔽 。所幸最後峰迴路轉,考試委員們還是一致做出明智決定,顯見尊重學術尊嚴及考 試公平原則,向全體國人展現勇氣,並挽回了大眾對考試院的信心,他對此表示肯 定。 三、李慶珠女士對本案的內情是心知肚明,他早已籲請李慶珠勇於認錯、擔當,辭 去現職,以示負責,奈何李慶珠不此之圖,一再抗拒,使本案勞師動眾,歷經多次 院會,幾使考試院發生對抗,並喧騰社會,引起國人莫大關注,甚而累及老父親下 紙條、出面處理,對於李慶珠的下策處理方式,他表示十分遺憾。 陳水扁說,公道自在人心,他希望李慶珠案能提供行政官員及社會省思。 【1994-02-25/聯合報/03版/焦點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4.213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9.68.24.213 (05/08 12:21)
MDSjojo:媽呀 一點都不像在台灣會發生的事 真是太. 推 192.192.90.201 05/08
lordcolus:是聯合報耶 ~~~ 推 203.73.69.115 05/08
BlueApex:聯合報在王老掛掉前還是可以看的... 推140.112.244.242 05/08
wetteland:其實是因為....只有聯合報有資料庫....=.\ 推 219.68.24.213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