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ze (乖乖當書蟲小姐)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趙少康愈來愈討人厭
時間Fri May 13 03:36:21 2005
※ 引述《qewr (222)》之銘言:
: 討論這個實在是沒啥意義阿......
: 1.
: 我當然有看清楚你的文章 可是你的認知非常奇怪
: 在法律判決以前 你沒有任何權利可以預設立場
: 一個法官不能看他是壞人臉 就千方百計想給他重罪
: 你必須讓證據說話 證據到達證明他有罪 你才能定罪
: 這就是成熟的司法
: 你用合理的懷疑實在很差勁 首先你把扁嫂的內線交易所有證據資訊交由法院
: 判決沒罪就是沒罪 你還要怎麼合理懷疑法?
其他恕刪
對不起
這跟扁版無關
單純在下看不下去而已
合理的懷疑不代表定罪-.-
檢察官起訴很多時候也都說合理的懷疑
因為有一定程度的證據(證據和事件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讓人認為有犯罪之可能性
但因為證據不足所以無法定罪
神探李昌鈺中有一個軍官殺了老婆後分屍丟入湖裡的案子
1.在死者臥房中發現"飛濺的血跡"
2.嫌犯老公在案發之後種種異常的行徑
在在使得檢警"合理的懷疑"其為兇手
但是苦無"直接證據"....這種證據包含凶器..屍體..
最後李博士是溶雪打撈湖裡的屍塊
拿來跟臥房裡的死者頭髮作比對
鑑定結果完全相符..而得到直接證據
至此才能定罪
否則..就算全天下人都合理懷疑他是兇手
也奈他何!!
合不合理檢察官怎麼判定?!
他又不是法官怎麼能未審先判?!
要是檢察官能判定合不合理..那要法官幹麻?!
我能不能說這跟你下面說的是同樣邏輯呢
要是懷疑等同於論罪的話
那我們的司法體系可簡化不少
那也不用兩造雙方了
反正檢察官說懷疑了就算
檢察官最好不要沒事亂懷疑
因為一懷疑就得定罪了~"~
(不過以前台灣真的很多檢察官沒可信證據就亂懷疑就是了!!)
: 合不合理由你判定????? 那法院幹麻 就你審就好了阿
: 更何況你得到資訊有法院多嗎 你可以找通聯記錄嗎?
: 如果宋都被判不起訴了
: 我雖然很不爽 也只能接受 現在社會的問題就是標準不一
不是標準不一
而是因為背信的"本人"....也就是中國國民黨
後來撤回告訴了
而很多背信的證據就掌握在原告國民黨那
國民黨不願意配合提供證據
沒有新的有力的證據
最後司法只能判他"清白"
這不就很符合您說的嗎
有證據才能定罪啊
這是法律標準
跟社會標準不一有什麼關係呢
: 你真的認為你的懷疑很合理 就拿去跟法官辯 看他怎麼駁斥你 而不是在這邊嘴炮
: 你這樣跟藍軍有時大罵司法不公 有時大罵給了清白
: 社會就是這樣才會亂 你要不拿證據出來 要不就接受.....
社會的很亂在於
很多人對法律的不清楚不認識
但很會看電視之後搖身變成名嘴
那些個藍軍的確很亂
亂在於..我相信他們不是不懂法律
而是對自己有利的就說天理昭彰
對自己沒利的就無恥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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